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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发展中安全生产的难点与对策

作者:张伟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8日

 近年来,武汉市每年有300多人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有3000多人受伤,几千户家庭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和精神压力,城市安全生产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武汉市在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的发展进程中,安全发展已成为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矛盾。
  安全发展中面临的难点
  武汉市城市安全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为8多:一是企业数量多。全市企业总数19万3100户,其中私营企业16万2900户。此外还有个体工商户40万4800户。二是涉及产业多。拥有冶金、汽车、光电子、化工、纺织、造船、医药等完整的工业体系。三是高危企业多。全市共有危化品从业单位1842家;非煤矿山企业49家;建筑企业750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2家,常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点3295个;道路运输企业1457家;民爆物品仓库4个,民爆服务站29个,炸药存量75t,控制爆破单位11家。四是从业人员多。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总数为402万8700人。其中,制造业83万8400人,建筑业74万5100人。五是特种设备多。全市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000余家,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89万594台(套),在用气瓶200多万只,在用压力管道1万6000余条。六是在建工地多。全市在建工地5800多个,涉及公路、桥梁、地铁、隧道、机场、铁路、湖?白等“水陆空”多个领域。七是在籍车辆多。全市在籍车辆118万辆,道路全长8685km,驾驶人员154万9000人。八是消防重点单位多。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7804家,公众聚集场所5129个。
  产业结构不合理。全市第二产业占比过重,2010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中,第二产业占比45.5%,其中重工业占比70.4%,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建筑业、制造业比重偏高。三环以内的化工厂还没有搬迁完毕,不少制造企业居于中心城区,既降低了城市的功能,又增加了城市的安全隐患。
  安全基础脆弱。近5年来,全市每年施工建筑面积都在8000万m2以上,建筑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安全防范和消防能力却严重滞后。城市地上、地下管线网络密布,纵横交错,高负荷运转,部分设备设施老化,防御灾害水平普遍较低,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次生、衍生灾害,将使城市陷入能源供应中断、运行能力缺乏、交通通信瘫痪的状态,严重影响城市的稳定运行。
  安全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城市安全发展战略和规划还不够完善,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厂房破旧、工艺过时、设备落后的情况还存在;部分小企业安全管理“五无”(领导无安全意识、管理无机构人员、员工无劳动保护、设备无资金投入、岗位无安全操作规程)现象较为突出。安全监管相对滞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多发。面对城市灾害和事故的特殊性及多样性,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安全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正确,舆论引导不力等问题时有发生。
  公众安全意识亟待提高。“闯红灯、翻护栏”等行为习以为常,“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司空见惯,科学避险、自我施救能力较低。
  上述矛盾集中反映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主要有3大难点: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多,安全监管难度增大;二是监管的行业多,事故控制难度加大;三是安全隐患增多,整改难度较大。
  解决安全发展的应对之策
  解决城市安全发展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要充分运用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制定城市安全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和目标,把安全生产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城市内部的产业结构,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要把城市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居民环境纳入安全发展范畴,提高城市的防灾抗灾能力。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城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和应急救援水平。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企业和新城区的采石企业;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推广新的科学成果;把好准入关口,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规划的化工区外新设立危化生产、储存企业,严禁在市内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禁在中心城区设立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企业,严禁在禁采区内开山采石,严禁在限采区内新增采石企业,严禁没有资质条件的建筑企业在市内承包工程,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和产业政策的企业进入);执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生产和使用;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企业、专业、岗位都达标。
  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风险与安全投入问题。城市关键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热、能源、交通、照明、通信、网络等,要加强对这些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市区两级应将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安全机构装备经费、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安全专家活动经费、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应急处理救援经费、重大活动宣传经费、提高人员素质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投入,武汉市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五个纳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中小学教育课本、纳入农民工培训教学计划、纳入普法计划、纳入党校教学内容,提高了安全宣教培训效果。此外,武汉市每年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4%作为工伤事故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其中包括对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分管领导、街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等5方面人员的培训。
  解决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部门、企业的安全责任体系,逐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可量化、可约束、可考核的指标体系,建立起没有死角的责任网络,健全下级对上级、部门对政府、副职对正职、企业对员工、员工对自己负责的责任体系;做到“安全重担分着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细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企业管理责任、各方配合责任。武汉市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上做到了“两改两分”,硬化考核指标。“两改”,即:改虚为实,将考核政府领导召开会议、下基层检查次数等“虚”项改为考核政府的安全投入、落实安监队伍人员的多少等“实”项目;改繁为简,将考核区政府的42项指标减为10项。“两分”,即:将政府与综合监管部门责任项目分开;将承担事故指标和监管任务繁重的部门的考核与其他一般责任部门的考核分开。通过考核办法改革,较好地解决了过去责任不够清晰、重点不够突出、操作不简便等问题。
  落实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的问题。一是加强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监管,强化搬迁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防止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和中心城区居民区内存放危险品引发事故。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投资方、建设方、监理方、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招投标市场和监理行为,加大建筑施工安全投入,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地下工程、拆迁工程、高层建筑坍塌坠落事故发生。三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杜绝掏采和超高开采的违法行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尤其是防止地下建筑与高层建筑火灾、燃气爆炸、企业高温场所火灾、电气火灾、建筑物结构火灾;结合城市拆迁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清除老城区、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以及出租房内存在火灾隐患。防止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城乡结合部、老商业居住区火灾事故发生。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近年来,城市特种设备事故呈多发态势,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管理的监管。防止游乐场所、高层商住楼特种设备、地下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六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自然灾害、家居安全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气象、国土规划、民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城市灾害性天气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止发生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和衍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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