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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登记 保障食品安全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14日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务院决定前置改后置或确定为后置的相关审批(国发〔2014〕50号)文件要求以及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依法登记,对小作坊、小餐饮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截止目前共登记小作坊2户、小餐饮24户。在登记过程中,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方便办事群众,但食品安全无小事,百姓利益大于天,作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我们心存困惑,感觉责任重大。现利用这次座谈贯彻实施《条例》机会,谈谈我们的认识。
        一、 工作经验
        1、简化办照程序,方便办事群众。按照国务院决定前置改后置或确定为后置的相关审批(国发〔2014〕50号)文件要求以及我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我局严格执行先照后证,简化办照程序,缩短办照时限。小作坊、小餐饮经营户注册登记只需提交身份证明、照片和租房合同或场地证明,而且租房合同无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规定5个工作日内办结完毕,有时2-3个工作日即可提前发放营业执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2、推行“双告知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我局及时转变观念,严格执行“先照后证”,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切实履行事后监管职责。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双告知”制度,即在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时向经营者一并发放“温馨提示单”,书面告知其领取营业执照后应还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且每月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我局上月办理的涉及小作坊、小餐饮的市场主体名单,互通登记信息,做好协调配合,方便群众,确保监管不留缝隙。
        3、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主体资格。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我们按照工商所属地监管原则,划分片区,明确监管责任人,及时深入辖区巡查,发现无照经营的小作坊、小餐饮经营户及时发放责令通知书,并限期责任办理证照,定期进行回访。发现人证照不符的和持过期证照经营的及时推行行政指导制度,督促其办理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确保经营者持有效证照和亮证照经营。
        二、困难和问题
        1、经营者健康问题。按照国家政策和登记程序提交资料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无须提交健康证,只需提交身份证明、照片和租房合同或场地证明就可办理营业执照。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才要求提交健康证,如果在此过程中经营者被检查出健康问题,势必会给登记机关人力财力浪费,也给经营者带来麻烦。
        2、经营场所条件达标问题。办理营业执照只需提交租房合同或者场地证明,没有现场勘验义务。对经营者从事小作坊、小餐饮经营场所是否符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无从得知。
        3、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经营范围不一致问题。在经营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登记工作人员按经营者在申请表填写、以及现场听取当事人口述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经营范围,检查中往往发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许可证经营项目不一致。
        三、意见和建议
        1、经营者健康问题、经营场所条件达标问题是否可以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办理营业执照,避免造成人力财力浪费,给经营者减少麻烦。
        2、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经营范围表述一致。建议登记和许可部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核定经营范围,便于市场巡查人员监管。
        食品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重而道远。我们市场监管局今后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和便利程序,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民服务,共同维护我县食品安全市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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