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或保证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适用范围
1. 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的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或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 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的威胁、袭击。
3. 其它重大意外情况。
三、职责
1. 对可能发生的由管理处负责制定保安应急计划, 报物业管理部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必要时报总经理审批。
2. 对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保安主管临时确定应急措施, 同时向上级汇报。
四、计划
1. 对可能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和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由管理处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和预防措施,并安排岗位人员按布置执行。
2. 在处理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值班员(大堂保安)迅速向派出所报案,保安主管临时确定应急方案安排人员迅速控制物业管理范围内各通道、楼梯口, 封锁出事现场,严格盘查出入现场的人员,直到公安人员到来。
3. 制定的应急计划必须慎重, 考虑周详, 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措施时, 要根据灾情的程度、特性而定。
五、实施
1.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偏离实际情况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应审批人认可。
2. 对发生的每一事件必须进行总结, 如是人为原因造成损失, 应立即查找原因,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严防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3. 保存事件全过程的有关记录,存档3 年;重大灾害的记录长期保存。
4. 为增强应变能力和战斗力,平时对每个管理处保安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学习、训练、消防演习和紧急集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