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推行监理制度,由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当工程需要进行变更时,由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到消防部门对工程进行变更审核,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允许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竣工验收时,要认真对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审核意见以及竣工图纸,进行逐项验收,检查所有的施工资料,特别是对装修材料的送检情况、隐蔽工程的记录,消防设施的产品质量、施工质量,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实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这样才能使大量的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起到积极的遏止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对于越来越多的新建、改建装修工程,特别是对于不需要消防审核的家居装修,只有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感,才能作到预防事故,人人尽责。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多数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不了解消防建筑审核工作的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有的错误地认为土建工程已审批,室内装修工程不需要审批。因此,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对于做好建审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消防法》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违法行为,必将承担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的法律责任”。我们应把这些相关的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促使单位、广大群众树立起“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消防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义务。
(四)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装修行业的监管力度,集中治理“三无”装修公司。
消防部门应该对现在的装修行业进行有针对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建设部门、工商等相关部门对装修行业进行集中治理,将一些不合格装修公司予以取缔,对一些不完善的装修公司进行改造,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技术含量,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
(五)配置完好的消防设施,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对于装修场所,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在居民家庭中也积极推广小型灭火设施,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时候作好对初起火灾的控制,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培训上岗制度。通过培训,使之了解、掌握、理解并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对装修设计人员、建设单位负责人要侧重于相关内部装修工程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对施工技术人员要侧重于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操作规程的培训,结合典型火灾、违规违章案例,教育启发他们。消防部门要帮助装修和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对施工人员和临时招募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使内部装修工程相关人员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自觉遵守意识不断提高。
对于每一个民用建筑装修工程,要控制隐患的滋生,只有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时消防部门把好审核、检查、验收和使用前的检查等关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