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监管。一是要加强装修队伍的规范管理。装修队伍监管不力、消防安全意识差是造成目前装修工程火灾隐患的一个重要原因。建筑业监管部门应对装修公司的施工能力进行跟踪,及时取缔不合格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用行政监管手段规范建筑装修市场,促使装修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成立装修队伍,并自觉办理相应的装修资质和消防安全许可。二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装修工程尤其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到既“快”又“勤”,因为装修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大多数工程从装修到投入使用只有几个月,甚至更短,如不及时发现,就会出现疏漏。所以要从装修工程批准开工之日起就要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对材料准备防火阻燃处理等重要环节实施跟踪检查。对现场施工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尤其从事电焊、油漆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他们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懂得本工种的火灾危险性及预防和扑救措施,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5)加强防火阻燃装饰材料的管理和推广。第一,应加大对室内装修防火规范的宣传力度,增加装修业主、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对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耐火阻燃等级的了解,使他们做到严格按规范选材,尽量选择难燃可不燃装饰装修材料。第二,公安消防机构要把各类防火阻燃装饰装修材料纳入消防监督管理范围,积极推广应用经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耐火产品。对新型装饰装修材料要进行燃烧性能等级检测。第三,结合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会同工商、技监部门加强对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的管理,严防假冒防火阻燃材料或伪劣防火材料用于室内装修工程。第四,加大新型防火阻燃装修材料的开发力度,研究出价格低、防火性能和装饰效果更好、社会成员乐于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