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和处置的硬仗,就必须建立和加强消防部队的拳头队伍——特勤队。特勤队伍建设既要考虑客观实际的需要,又要考虑经济实力的可能,必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合理编成。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及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应建立消防特勤大队;在一般中等城市,可增建或改建消防特勤中队;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目前不具备建立消防特勤中队的中小城市,应建立力量较强的消防特勤班。消防特勤队伍要根据承担任务的需要,配齐配强装备和人员,适当增大技术兵、士官的比例。我市特勤消防中队建立5年来,已先后参与和成功处置200多起毒气泄漏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和救援,充分发挥了抢险救援突击队的作用。
3、强化社会抢险救援训练和演练。
社会抢险救援,特别是特种灾害事故处置,不能按传统的灭火训练科目施训,必须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加强有针对性的训练,强化科技练兵。
一是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各级指挥员和战斗员要加强特殊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学习,尤其是化学危险品和毒气的理化性质,技术参数,处置手段,注意事项等特殊业务知识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冒险、蛮干,造成无谓牺牲。
二是加强战术应用性训练。社会抢险救援训练必须以“实战”为中心,突出应用性、技术性和针对性。特别对于特殊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侦检控制,堵漏排险,防毒救生,破拆进攻,冷却保护,稀释驱散、洗消等重点课目要进行分训和合练,尤其要加强模拟训练,在近乎实战的环境中煅练提高部队抢险救援综合能力。
三是强化科技练兵。社会抢险救援训练,既要注重训练手段的科学性,又要注重训练内容的科学性,向科技要战斗力。要针对各种灾害事故处置,探索以现有装备实施处置和救援的战法,同时积极改革创新,挖潜现有装备潜力,增加高技术含量的内容,不断实现由体能型向智能型训练的转变,适应现代灾害事故处置需要。
四是加强灾害事故处置和救援预案制定。凡事“预测立,不预测废”。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掌握辖区容易发生特殊灾害事故的源头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制图、编程等现代科技手段,保障抢险救援预案的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模拟演练,不断修改完善,使预案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战。
4、加快特勤装备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抢险救援功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消防抢险救援特勤装备建设,必须着眼发展,依据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可能发生的特种灾害事故的情况加以考虑和配备。
一是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契机,加大消防抢险救援装备的投入。尤其要优先配置抢险救援急需的化学和毒气侦检仪器装备,防护救生、抢险、破拆和通信器材,以及相应的特勤车辆、装备。
二是消防特勤装备要瞄准先进技术和优良性能,注重合理的装备结构,尽快形成特种灾害事故的检测手段、消除手段和堵漏防爆手段,不断增强综合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对现有装备的革新和挖潜。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挖掘现有装备的潜力,缓解现有装备与实战需要的矛盾,提高实战水平。我支队利用普通五十铃货车革新改装成防毒抢险救援消防车,装备了100多件具有侦检、侦毒、堵漏、洗消、破拆、防护、救生、救护、灭火、排烟等10多种功能,整车效能实现了多功能化的目标,且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效果非常好。
5、加强协同配合和跨区联动,形成社会抢险救援的作战合力。
社会抢险救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诸多部门和单位共同参战,必须加强统一组织指挥和各方面的协作配合。
一是建立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的组织指挥机构,实施统一指挥。这是《消防法》对消防部队实施社会抢险救援的基本要求。对于重大灾害事故处置中参战的公安、消防、医疗、水、电气及驻军等力量,必须由政府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既分工实施,又密切配合,形成拳头和合力。
二是消防部队要主动加强同地方行业、部门和单位救援力量的协作与配合。对于化学事故等抢险救援,消防部队作为主战力量,必须加强与地方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的协同,充分发挥他们的装备和技术优势,共同完成救援任务。对于像水灾、地震重大灾害事故和特种事故处置,参战单位和人员较多,消防部队要积极主动担负突击性的紧、难、险攻坚任务,并协调好水、电、气、医疗和社会志愿者等队伍,保持各方面的信息沟通和配合,保障抢险救援现场的井然有序。
三是加强消防部队跨区抢险救援作业。目前,社会交通事业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极大缩短了城市之间的“距离”。目前,自贡到周边的内江和宜宾,通过高速公路连接后,在20—40分钟便可赶到,给消防部队跨地区参与抢险救援创造了极大便利和可能。因此,消防部队要积极研究跨地区抢险救援作业的战术方案,加强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