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消防安全>>正文

公共场所火灾预防与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16日

    在礼堂、影剧院、俱乐部、文化宫、游乐场、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场所往往是人多、噪杂,一旦发生火灾伤亡惨重。公共场所必须遵守如下防火要求: 

    1 不准超过额定的人数; 

    2 安全出口处要设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者增加座位; 

    3 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4 严格控制明火、火焰、鞭炮的使用与燃放; 

    5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 制定应急疏散方案; 

    7 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 

    8 影剧院等公共场所每个太平门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1.4米; 

    9 任何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疏散楼梯的最小宽度必须大于1.1米; 

    10 街道、场馆、集贸市场、公园、游乐场在建筑消防设备、器材、设施、装置要齐备; 

    必要的地方使用防火材料;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治安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执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