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2.目的: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小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3.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检查。
4.名词定义:
4.1消防设施:指消防器材、报警系统、避难设备、抢救系统等。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灭火器等。
5.参考文件/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职责:
6.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最高管理者对公司消防安全全面负责,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主管、班组长和岗位责任人为所负责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6.2 安环部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公司消防工作要求、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全员的消防教育以及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
6.3 物流部仓库负责公司所有备用消防设施的有效管理,确保备用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6.4 采购部负责采购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设施要求且有效的消防设施。
6.5 动力工程部负责对除灭火器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6.6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工作以及职责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6.7 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心、支持消防工作,自觉维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
7.程序:
7.1管理要求:
7.1.1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提高自身防火安全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7.1.2 对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现场或工序,要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时,必须按照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准备,现场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7.1.3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范围内的防火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防火区域。
7.1.4 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用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灭火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公司财产的抢救工作。
7.1.5 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向失火区域的负责人和安环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