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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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采取的注意事项,如工作区清空等用火作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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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提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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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作业区域的安全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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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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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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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由分析人员填写
气体取样: 由
在
日期:
检测结果:可燃气体:
有毒气体:
分析日期 年 月 日
分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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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签发条件(必须在作业之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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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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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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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火设备内部的物料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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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如盲板(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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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以清除易燃物,并已覆盖、铺砂、水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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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罐区内用火点同一凹沟内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眼不得脱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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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处作业(2米以上)须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大于5级风时停止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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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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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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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地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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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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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单位安全部门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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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动火现场备蒸汽带( )根,灭火器( )个,铁楸( )把,石棉布(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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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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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意见: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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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结束验收: 验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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