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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船舶消防安全与消防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4日
 船舶结构防火及舱室防火分割的内容和要求,船舶消防安全设备(中央控制站、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探测和火灾报警系统、防火设施、灭火器、消防员个人装备、应急设备等)的种类和检查标准及技术要求。
 
  1)船舶结构防火及舱室防火分割的内容和要求
  船舶结构防火是在船舶结构上设置一些耐火分隔,将船舶划分若干主竖区(区域),限制使用各种可燃物质,主要为了针对热的传播方式,使金属结构的导热减弱,并大大增强对热辐射的抵御。所设计的各级耐火分隔,由于敷有不燃的隔热层,在标准火灾温升情况下,于规定受热时间内不会被火焰穿透,又能使背火面的温升不超过一定的数值,以防止火焰蔓延而扩大灾情。
  (1)甲级分隔。用钢或其他等效材料制成的舱壁与甲板所组成的分隔,并用防挠材料加强。经60min的标准耐火试验,结束时仍能防止烟及火焰通过它们应用不燃材料隔热,在60min、30min、15 min、0min时间内,其背火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来温度增高值不超过139℃,且任何一点最大温升不超过180℃。
  (2)乙级分隔。用不燃材料组成的分隔。经30min的标准耐火试验,结束时能防止火焰通过,并应满足在15min或0min时间内,其背火一面平均温度较原温度升高值不超过139 ℃,且在任何一点的温度均不超过225℃。
  (3)丙级分隔。是用一种不燃材料组成的分隔。
  目前各国在造船中普遍引用了结构防火要求,不仅对客船及油船,而且对一般货船都采用结构防火措施,一般的起居处所内部分隔、走廊、梯道以及起居处所与机舱的分隔均按规定采用了各级耐火分隔。
  根据海协的一些建议案及安全公约规定,甲级分隔背火面温度不大于180℃,乙级分隔背火面温度升高不大于225℃。有关船舶设计建造中的防火要求由国家船可检部门负责监督。
 
  2)隔热材料
  船用耐火分隔所用的隔热材料,除安全公约规定为不燃材料外,考虑到船用的特点,还要求隔热性能好、容重小、施工方便、受火后不会产生过量的有害气体生气等。
  (1)酚醛矿棉毡。它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于船舶耐火分隔的一种半硬性隔热材料。
  (2)硅酸钙板。这是广泛用于船上一种硬质防火板材,具有不燃、隔热性能好、强度高、容重较小、施工方便的特点,贴三聚氰胺面板后可直接做船员舱室隔壁。
  (3)改性淀粉矿棉板。隔热性能好,加工方便。
  (4)硅酸铝耐火纤维毡。能耐1 300 ℃高温,其粘结剂采用甲基纤维素或磷酸铝时,能达到不燃性材料要求。
  (5)泡沫石棉毡。多孔性有玻璃布加强毡状隔热材料。其优点是容重小(约为50kg/m2)、导热系数小、不燃烧、不刺痒。
  (6)其他。在“甲60”耐火分隔结构中也有直接采用石棉板毡作为隔热的,还有矾土水、泥珍珠岩水泥板,但因强度差、施工损耗大,不能适用船舶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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