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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冬季的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29日

  所谓危险物品,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对于危险物品人们大多认为冬季危险性低于夏季,这种认为具有片面性。其实夏季和冬季都具有同样的危险性,有的甚至比夏季大。因此,抓好危险物品的安全过冬很重要。
  易燃液体具有蒸发性、易燃易爆性、流动性、受热膨胀性、静电性等火灾危险特性。特别是在冬季仍能挥发可燃蒸气,一旦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浓度极限,发生燃烧爆炸的可能性同样存在。如乙醇,当温度为0℃时,其爆炸极限为2.25%-11.8%;当温度为50℃时,爆炸极限为2.5%-12.5%。由此可以看出,温度差对某些易燃液体的爆炸影响是不大的。有的危险物品,还更具爆炸性。如汽油,在冬季少量油品挥发后,恰恰在罐内有限空间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之内,若遇明火,亦能发生爆炸。
  储气瓶在冬季也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究其原因在于制造气瓶的钢材具有冷脆性。它在低温条件下,脆性增强,极易断裂。如液化气瓶在使用时瓶体要吸收一定热量,瓶体温度自然会下降,若气温较高时,周围不断有热量补给气瓶,气瓶的表面温度下降较少。而在严寒冬季,特别是北方地区以及边远山区,若使用液化气瓶,气瓶"体温"会大大低于环境温度,有的可能会出现冰霜现象,这时,气瓶的抗压能力会自然下降。加上有的气瓶使用时间长,锈蚀严重等缺陷,稍有摩擦、震动就可能发生爆炸。
  此外,危险物品还会产生静电积聚,引发静电火灾。如四川汉源县1993年7月12日发生的加油站重大火灾就是其中一例。
  为此,在冬季除按常规加强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储存闪点低于0℃、沸点低于60℃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保证容器的严密性;特别是在装卸和储运中,不能与明火接触,绝不得有麻痹思想。
  二、冬季气温低,对那些易受潮、接触空气易分解变质而氧化自燃的物品,应储于较干燥的库房内,并保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
  三、气瓶不要放于露天场所,在气温较低的情况下,搬动要小心轻放,不得滚动、抛掷、撞击等,以免发生事故。
  四、在容易引起静电火灾的地方,要控制可燃液体的流速,要经常检查导除静电的装置是否良好。有的场所,可采取洒水、喷水雾等方法提高空气的相对湿度,以防产生和积聚静电。
  五、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无业人员和用户的培训工作,使其真正履行起各自的法定职责。
  哪七类物质的粉尘具有爆炸性
   1、金属类,如镁粉、铝粉;
   2、煤炭类,如活性炭和煤;
   3、粮食类,如小麦、淀粉;
   4、饲料类,如血粉、鱼粉;
   5、合成材料类,如塑料、染料;
   6、家副产品类,如棉花、烟草;
   7、林业品类,如粉纸、木粉。
 哪七类物质的粉尘具有爆炸性
   1、金属类,如镁粉、铝粉;
   2、煤炭类,如活性炭和煤;
   3、粮食类,如小麦、淀粉;
   4、饲料类,如血粉、鱼粉;
   5、合成材料类,如塑料、染料;
   6、家副产品类,如棉花、烟草;
   7、林业品类,如粉纸、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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