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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库房的修建与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3日

  二、火工品库房的安全管理
  1.火工品库房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2.爆破器材库必须严格执行库房防卫“四原则”即人防,犬防、技防、物防。
  3.人防:库区门卫每天一人值班,夜间二人值班。
  4.犬防:加强对犬的管理,按规定时间食量进行喂食,不能让犬在库内大小便。
  5.技防:电子防爆器,监控要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6.物防:围墙按规定不能低于2m,墙顶应设防攀越设施(带刺铁丝网或玻璃片)。
  7.围墙外15m范围内不能种植针叶类树木和竹林。
  8.投光灯根据地形要求,灯光要能照射整个库区范围内。
  9.门卫室必须安装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防爆专用电话。
  10.若库房报警器失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立即安排电工检修。
  11.外来人员,无公安和安监部门的证明一律不准入库,凡入库人员,必须登记。
  三、火工品库房岗位安全责任制
  1.火工品库保管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管理各项规定,及本矿对火工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火工品库保管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且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的人担任。
  3.认真做好库区安全防范工作,即“三防”(人防、仪防、犬防)。
  4.认真做好当天炸药、雷管入库、出库、清退的帐目明细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准确无误。
  5.做好发放、清退雷管编码登记,开好各班组炸药、雷管入井清点单。
  6.保管员必须经常对库区、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炸药库存放的炸药,堆放整齐,平稳。雷管库存放的雷管必须进保险柜)。
  7.保管员必须做到专人专管,双人双锁工作。
  8.保管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严防爆炸物品被盗,及不法分子破坏。
  9.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闲窜、借宿,及领用人员带烟火、矿灯进入库区。
  10.保持库区周围环境卫生,及时了解各区队、班组火工品领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1.因工作失职,导致火工品被盗,及库存数量与帐目明细不符,立即停职检查,查明原因,送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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