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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筑工地消防问题不容忽视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02日

 在长期的水利基建实际工作中,可以感受到建筑工地容易发生火灾,特别是水利基建工地,火灾引患有时会相当严重,火灾发生率也很高。

  05年冬季岁修,某灌区大型渡槽建设工地,因民工乱拉照明线路,工地承包者所购的材料为回收的废旧处理品,工作时超负荷使用,结果造成火灾,虽没有人员伤亡,但整个工地被烧成一片废墟,损失惨重;1996年冬天,某水利工地,因天气寒冷,民工夜里在工棚内用明火取暖,不慎引发火灾,造成一死五伤的悲惨事故,直接损失数万元;某县有处偏远的水利基建工地,民工们夜晚在工棚里加班赶制混凝土预制件,由于烧电焊而引发一场火灾,结果8人被烧伤,工地上大批建筑材料被化成了灰烬,造成直接损失近十万元。本人近来翻阅地方水利志书,也发现许多关于水利基建工地发生火灾的记载。.

  目前,随着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随着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深入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将再度升温,因此,水利基建工地的消防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将应成为值得关注的热门话题。

  为何水利基建工地容易发生火灾呢?通过对许多相关火灾案例的分析,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几个主要原因:

  层层转包往往就将消防问题给转承包的无影无踪。目前,大型水利基建工程的建设大都采取招标、投标制,而工程一旦中标后,中标单位在对工程实施建设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往往会采取工程转让或下级承包,本来合同中拟定的相关消防内容,也会在这转来转去、包来包去的过程中,给"消耗"掉了;再者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承包者轻易是不愿意在消防这个问题上作实质性的投入,纵然合同上有明文规定,但也仅是白纸黑字而已,离实际的消防要求,相差甚远。

  即使承包者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消防措施,但现在的施工人员大体以民工为主,这些临时从事施工建设的人,往往连最基本的消防知识都不知道,有的甚至连灭火器都没有见过。曾经在一个水利基建工地,不慎发生了火灾,一位民工竟傻乎乎的将灭火器像投掷炸弹那样,往正在熊熊燃烧的大火中一丢,结果可想而知。让民工临时培训,接受并掌握消防技能,承包者虽然应该这样做,但实际操作时,几乎都没有具体的落实。

  缺乏必备的消防设施,水利基建工地一般都有极强的临时性,特别是在一些荒僻的地方,不但没有消防设施,连最起码的消防水源有时都难已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抢救往往是束手无策,坐以待毙。

  水利基建工地虽然有监督机制,但关注的重心在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而消防安全在一些人心中还缺乏应有的地位,所以在水利基建工地上,消防管理一般都缺乏严肃性,有的工地甚至没有主管消防的主要负责人。

  水利基建工地材料堆放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管理不到位,往往是工地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之一。有个水利工地堆放着大量拦水坝使用的草袋,一位民工夜晚从施工现场回来,不注意将一个烟头随手丢入其中,一场大火就这样酿成了。

  针对以上的种种原因,解决问题的办法有许多,对水利基建工地而言,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将消防安全作为合同的内容载入,凸现消防问题,确定消防项目负责制,在工程转包时,应该明确消防责任。

  对民工进行消防基本技能教育,对于缺乏消防知识的民工,特别是电焊操作人员,更应该将消防问题当作主要技术来考虑。

  在进行工程预算时,应该消防费用单独列项,保证消防经费到位,保证消防器械和消防设施的落实,并且对民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要求民工会使用消防器械。

  工地上应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竖立工地消防标语,制定有关施工工地的消防条例,经常对民工进行消防的宣传教育,对工地的实际情况,明确动用明火的相关规定。

  专人负责消防事宜,消防负责人应在工地上挂牌上岗,强化监督机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隐患比较严重的工地,夜晚应实行巡回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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