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合一”建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设计不规范。“三合一”建筑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建造的,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其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职工宿舍的布置都由企业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消防安全管理十分混乱。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有的还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其疏散逃生条件差,多数只有一部楼梯,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消防设施也配置缺乏,大多没有防火防烟分区、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设施,没有基本的灭火逃生工具。防火间距也不够,尤其是区域性“三合一”场所,建筑密集,间距狭小,给后期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三合一”经营场所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无视消防法规,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对火灾存在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规模小只要平时多注意就能杜绝火灾。加之员工文化素质低,对消防安全没有任何概念,只要能挣钱就足够,对老板是否保证消防安全认为与他无关。这些导致许多建筑场所没有应急照明灯、没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没有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将难以扑救,易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三合一”场所管理混乱。各场所、各业主都是个人只顾门前雪,对其它业主或邻近场所不闻不问,导致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大多数商品房都是建好后再以买断房产权的形式卖给私人的,这导致业主们有充分自由使用权,在使用性质、布局、经营产品种类、装潢装修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这就造成物业管理混乱,当发现问题时没有有力措施制约业主,结果生产、加工、储存、住宿等都混为一起,造成人员密集、拥挤混乱、电线乱拉乱扯、大功率耗电设备超负荷使用、仓库堆放货物杂乱不堪。
三、“三合一”建筑整治对策
(一)严格执法、堵疏结合,从源头上落实措施。提请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乡镇府、街道办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规划建设、工商、安监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督促整改隐患,查处违法行为,形成整治合力,严禁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要督促作坊式和经营性场所落实火灾防控措施,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拆除违规违章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要遵循堵疏结合的原则。“堵”就是在建筑的立项、设计、施工发证、验收等方面层层严格把关,确保生产经营用房与住宅严格分开,防止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疏”就是对现有的“三合一”场所进行正确疏导。由政府统一发动,疏散外来流动务工人员,以宣传教育的形式促使务工人员自发租用空闲房进行住宿;对一些不能搬迁的工厂,应设法改造其结构,增加消防设施,建制自动喷淋系统和防火墙将宿舍和生产区进行彻底分隔,另行设置安全通道和出入口。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统筹整治工作。要结合“三合一”实际,根据不同地点、不同对象对“三合一”场所进行摸底,充分掌握火灾隐患现状,针对火灾规律特点,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治方案。要全面分析本地火灾实际情况,查找共性,对症下药。要密切盯住这类场所发展动态,从制度上、源头上阻止这类场所的发展和蔓延。忌部门之间信息链断裂,形成工作断头,造成源头上的失控漏管。
(三)齐抓共管、开展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整治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条件、执法程序和监管责任;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指导社区和村民委员会与业主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巡防制度,将社区和农村“三合一”场所纳入乡镇和街道安监员的监督范围。政府、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经常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到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排除火灾隐患,对违规违章场所要做到立即发现立即现场整改,要建立动态监控机制,严防失控漏管,隐患反弹。
(四)宣传先行、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合一”场所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民工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业主、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平时要结合各种消防宣传活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工具,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当地电视台和“三合一”集中的单位、场所播放宣传资料片,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另外还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法定代表人、重点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对严重的火灾隐患要予以通报,加大督促力量,切实提高“三合一”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隐患整改的自觉性。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动员更多群众参与到政治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