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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消防管理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6日

一、仓库内应当按照有资质单位设计、由公安部门审核过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二、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明确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四、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系统。
        五、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正常进行点检,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消防用水设施要采取防冻措施。
        六、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
        七、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八、库区以及周围三十米内,严禁吸烟。
        九、仓库保管员每天有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并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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