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消防安全>>正文

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23日

1.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施工现场设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下设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生产按《消防法》规定,布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训练,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3.消火栓周围3m内严禁堆放其它材料,保持道路畅通,且夜间设明显标志。

  4.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等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5.防水作业区周围10m内严禁电气焊作业。

  6.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现场消防保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并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有效。

  7.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8.用火作业前,要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或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防护。用火作业后,必须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9.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