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较好较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美丽都汇总部项目监理部消防安全监理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阎志刚(总 监)
副组长:王佳奇(总监代表)
成 员:杨立彬
二、消防安全监理机构成员工作职责
组 长:负责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监理部消防安全管理日常领导工作,组织和督促
施工单位认真完成《消防救急预案》的落实,认真完成上级和建设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
成 员:具体负责火灾发生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安抚、日常巡视检查等工作。
三、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通讯组:
火灾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拨打119和120等救济电话,把
现场火灾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告知相邻施工单位做好人员紧急疏散。
(二)、灭火救灾组:
火灾发生时,积极协同施工单位投入到灭火救灾中去,及时
抢救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护。
(三)、紧急疏散组:
负责明确逃生途径和办法;火灾发生后,积极协同施工单位
把现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四)、消防安全日常巡检组:
负责对重大危险源部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配
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施工单位
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对施工
单位气焊工、电焊工证件进行核实,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通道、消防疏散安全标志进行检查。
四、消防专项检查内容及监理措施:
(一)在建工程内贮存易燃材料和设作职工宿舍的检查内容及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2)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3、临建设施
(1)一般规定:
①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②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③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4m。
④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35m。不得采用封闭式 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⑤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
⑥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2)职工宿舍:
①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严禁睡通铺。
②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
③宿舍房间窗口不得设置栅栏、斜十字圆钢加固件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原有的应立即拆除。拆除后,斜十字圆钢加固件应分别设置在窗口的上、下墙板部位。
(3)厨房:
①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置。
②伙房内15kg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置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置。
③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保护器。
(4)其他设施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
②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及防火措施及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2)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
(3)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4)动火时,监控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不得兼职或离岗;
(5)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