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需要对细水雾灭火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完好工作状态。系统的维护维修要选择具有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安装经验的企业进行。系统的运行管理需要制定管理、测试和维护规程,明确管理者职责。同时,由于细水雾系统管路承压高、水质要求高、系统组成部件较多且较复杂,需要维护管理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熟悉系统的操作维护方法,因此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一、系统操作与巡查
细水雾灭火系统要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每日对系统进行巡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细水雾灭火系统巡查主要是针对系统组件外观、现场运行状态、系统检测装置工作状态、安装部位环境条件等的日常巡查。
(一)巡查内容
细水雾灭火系统巡查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主备电源接通情况;消防泵组、稳压泵外观及工作状态;控制阀等各种阀门的外观及启闭状态;系统储气瓶、储水瓶、储水箱的外观和工作环境;释放指示灯、报警控制器、喷头等组件的外观和工作状态;系统的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标识状态;闭式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的压力值;系统保护的防护区状况等。
(二)巡查方法及要求
采用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系统及其各组件的外观、阀门启闭状态、用电设备及其控制装置的工作状态和压力监测装置(压力表、压力开关)的工作情况。具体巡查要求如下:
1.检查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等用电设备配电控制柜,观察其电压、电流监测是否正常;检查系统监控设备供电是否正常,系统中的电磁阀、模块等用电元器件是否通电。
2.检查高压泵组电机有无发热现象;检查稳压泵是否频繁启动;检查水泵控制柜(盘)当控制面板及显示信号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泵组连接管道有无渗漏滴水现象;检查主出水阀是否处于打开状态;检查水泵启动控制和主、备泵切换控制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其他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巡查方法及要求详见本篇第二章相关内容。
3.检查分区控制阀(组)等各种阀门的标志牌是否完好、清晰;检查分区控制阀上设置的对应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永久性标识是否易于观察;检查阀体上水流指示永久性标志是否易于观察,与水流方向是否一致;检查分区控制阀组的各组件是否齐全,有无损伤,有无漏水等情况;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常态位置。
4.检查储气瓶、储水瓶和储水箱的外观是否无明显磕碰伤痕或损坏;检查储气瓶、储水瓶等的压力显示装置是否状态正常;检查储水箱的液位显示装置等是否正常工作;寒冷和严寒地区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温度是否低于5℃。
5.检查释放指示灯、报警控制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检查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遮挡等情况。
6.检查系统手动启动装置和瓶组式系统机械应急操作装置上的标识是否是否正确、清晰、完整,是否处于正确位置,是否与其所保护场所明确对应;检查设置系统的场所及系统手动操作位置处是否设有明显的系统操作说明。
7.闭式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的巡查方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第四节相关内容。
8.检查系统防护区的使用性质是否发生变化;检查防护区内是否有影响喷头正常使用的吊顶装修;检查防护区内可燃物的数量及布置形式是否有重大变化。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系统及系统组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定其功能满足要求。检查和维护的内容依据频率的不同主要如下:
(一)月检的内容和要求
1.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是否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2.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4.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
6.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
(二)季检的内容和要求
1.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1次放水试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
(三)年检的内容和要求
1.定期测定1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
2.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1次全面检查,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
3.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
4.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试验内容与要求详见第四节第三部分。
(四)系统维护管理后续要求
1.系统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后需要针对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例如更换受损的喷头、支吊架、更换阀门密封件;润滑控制阀门杆、清理过滤器等;
2.系统检查及模拟试验完毕后把系统所有的阀门恢复工作状态;
3.把检查和模拟试验的结果与以往的试验结果或竣工验收的试验结果进行比较,查看其是否保持一致。
三、系统年度检测
年度检测是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每年度开展的定期功能性检查和测试;建筑使用、管理单位的年度检测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实施。
(一)细水雾喷头
检查喷头选型与保护区域的使用功能是否匹配,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是否高于防护区环境最高温度30℃的要求;查看喷头外观有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变形、损坏,有无喷头漏水或者被拆除、遮挡等情况;查看开式喷头有无喷嘴堵塞情况。
(二)分区控制阀
1.检查内容及要求
(1)检查分区控制阀的外观、标志、标识情况,要求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规定;
(2)测试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手动/自动控制功能,要求能够正常开启和进行信号反馈;
(3)检查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启闭状态,要求分区控制阀常开并具有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功能。
2.检查操作步骤
(1)查看分区控制阀的外观是否完整无损伤,标志、标识是否清晰,是否与其保护的防护区相对应;
(2)对于开式系统,打开分区关闭控制阀后的泄放试验阀,关闭其后的控制阀;
(3)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及时启动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查看泄放试验阀后是否有水流出;并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查看分区控制阀的动作情况和信号反馈情况;
(4)按下防护区外的手动按钮查看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是否及时开启,查看泄放试验阀后是否有水流出;并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查看分区控制阀的动作情况和信号反馈情况;
(5)切断电动阀控制电源模拟应急机械启动,用手摇曲柄打开电动阀,查看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动作情况等是否与3)项的内容一致;
(6)手动关闭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关闭其后的泄放试验阀,打开其后的控制阀,使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
(7)对于闭式系统,查看系统分区控制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查看阀门的启闭标志是否明显,是否用锁具固定;采用信号阀的,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分区控制阀查看其信号反馈情况是否正确。
(三)开式系统联动功能
1.检查内容及要求
通过报警联动,测试开式系统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模拟喷放细水雾试验,检查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是否喷出细水雾,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