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警阀组检查内容及要求
1.报警阀组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1)报警阀的商标、规格型号等标志齐全,阀体上有水流指示方向的永久性标识。
(2)报警阀的规格型号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报警阀组及其附件配备齐全,表面无裂纹,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2.报警阀结构检查
检查要求:(1)阀体上设有放水口,放水口的公称直径不小于20mm。
(2)阀体的阀瓣组件的供水侧,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测试报警装置的测试管路。
(3)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设有自动排水阀。
(4)阀体内清洁、无异物堵塞,报警阀阀瓣开启后能够复位。
3.报警阀组操作性能检验
检查要求:(1)报警阀阀瓣以及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
(2)水力警铃的铃锤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3)水力警铃传动轴密封性能良好,无渗漏水现象。
4.报警阀渗漏试验
测试报警阀密封性,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的静水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后,阀瓣处无渗漏。
(二)检查方法
1.检查内容的“1.”项至“3.”项采用目测观察全数检查。检查内容的“2.”项、“3.”项,按照要求进行手动操作检查。
2.检查内容的“4.”项按照下列检查步骤组织实施:
(1)将报警阀组进行组装,安装补偿器及其连接管路,其余组件不作安装,阀瓣组件关闭。
(2)采用堵头堵住各个阀门开口部位(供水管除外),供水侧管段上安装测试用压力表。
(3)供水侧管段与试压泵、试验用水源连接,经检查各试验组件装配到位。
(4)充水排除阀体内腔、管段内的空气后,对阀体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并稳压(停止供水)。
(5)采用秒表计时5min,目测观察有无渗漏、变形。
三、其他组件的现场检查
其他组件主要包括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等,重点对其外观、功能等进场现场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1)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等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识和产品说明书。
(2)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识;末端试水装置的试水阀上有明显的启闭状态标识。
(3)各组件不得有结构松动、明显的加工缺陷,表面不得有明显锈蚀、涂层剥落、起泡、毛刺等缺陷;水流指示器桨片完好无损。
2.功能检查
(1)水流指示器
检查要求:①检查水流指示器灵敏度,试验压力为0.14MPa~1.2MPa,流量不大于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报警;流量在15.0L/min~37.5 L/min任一数值上报警,且到达37.5 L/min一定报警。
②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检查桨片动作后报警延迟时间,在2s~90s范围内,且不可调节。
(2)压力开关
测试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检查其常开或者常闭触点通断情况,动作可靠、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
检查要求:①测试末端试水装置密封性能,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关闭,测试结束时末端试水装置各组件无渗漏。
②末端试水装置手动(电动)操作方式灵活,便于开启,信号反馈装置能够在末端试水装置开启后输出信号,试水阀关闭后,末端试水装置无渗漏。
(二)检查方法
1.检查内容的“1.”项采用目测观察。
2.检查内容的“2.”项在专用试验装置上测试,目测观察;主要测试设备为试压泵、压力表、流量计、万用表、秒表、24v直流电源/220v交流电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