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是用于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修车库是用于保养、修理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构)筑物。由于分析角度不同,汽车库、修车库的分类有很多,对不同类型、不同构造的汽车库、修车库,其汽车疏散、火灾扑救情况是不一样的,在进行设计时,要根据不同汽车库种类提出防火设计要求。主要的分类方法如下。
一、汽车库的分类
汽车库可以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等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按照停车数量和建筑面积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面积将汽车库分为Ⅰ、Ⅱ、Ⅲ、Ⅳ类。
1.Ⅰ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的汽车库为Ⅰ类汽车库。
2.Ⅱ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150辆小于等于30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 ㎡小于等于10000 ㎡的汽车库为Ⅱ类汽车库。
3.Ⅲ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大于50辆小于等于150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 ㎡小于等于5000 ㎡的汽车库为Ⅲ类汽车库。
4.Ⅳ类汽车库:停车数量小于等于50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 ㎡的汽车库为Ⅳ类汽车库。
按照高度
汽车库按照高度一般可划分为: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单层汽车库、多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
1.地下汽车库
室内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车库净高一半的汽车库,汽车库与建筑物组合建造在地面以下的以及独立在地面以下建造的汽车库都称为地下汽车库,并按照地下汽车库的有关防火要求予以考虑。
2.高层汽车库
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汽车库或设在高层建筑内地面层以上楼层的汽车库称为高层汽车库。高层汽车库的定义包括两个类型: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已超过24m 的,另一种是汽车库自身高度虽未到24m,但与高层工业或民用建筑在地面以上组合建造的。
(三)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
按照停车方式的机械化程度可分为: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普通车道式汽车库。
1.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采用机械设备进行垂直或水平移动等形式停放汽车的汽车库称为机械式立体汽车库。
2.复式汽车库
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 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称为复式汽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