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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2日

一、起重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起重作业人员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定有资格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操作;
2、吊运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
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起重机驾驶人员要做到“十不吊”。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吊运前检查吊装设备、钢丝绳、吊钩等各种机具,确保规格正确、安全可靠;
2、吊运前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
3、吊点选择正确,吊物捆缚牢固,捆缚吊运带有锋利棱角的重物时,应当放垫;
4、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体;
5、用两台起重机吊运一个重物,应在有关部门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并装有专用吊重平衡梁,吊运时起重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每台起重机所受的负荷量不能超过其最大起重量;
6、吊运时,应当先稍离地面试吊,证实重物挂牢、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稳定后,再继续起吊;
7、禁止歪拉斜吊;
8、起重机吊运重物时走吊运通道,禁止从人头上越过;
9、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对吊物加工,不许吊物在空中长时期停留,起重机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个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个桥式起重机上去;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走人。
(三)、管理
1、吊装作业必须分工明确,按照《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
3、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工作时,其悬臂所能涉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使用起重电磁铁的起重机,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有人;
4、禁止大风或雨、雪、雾天气起吊;
5、夜间作业要保证照明度。

二、桥式起重机应设以下安全防护装置

超载限制器:用以防止桥式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升降限位器:限制吊钩的上升和下降高度,以防吊钩上升和下降超过限度;
运行限位器:用来防止桥式起重机大车的运行范围;
连锁保护装置:设置在由建筑物登上起重机的门与大车运行机构之间,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与小车运行机构之间,由运动部分的司机室和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与小车运行机构之间;
缓冲器:在轨道的终点处,安装弹簧橡胶缓冲装置,以便在大车运行限位器失灵的情况下驶出轨道的终端而造成事故,能起到最后的保护作用;
安全声光报警装置:在吊物重量接近、达到和超过额定起重量时采用声光方式提醒操作人员;
登机信号按钮;
扫轨板:清除轨道上的落物;
活动零件防护罩:对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伤人的活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连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装设的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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