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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7月29日

 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和耐压检验。

  (一)、年度检查(外部检验):

  检验周期: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也可由检验单位承担)

  1、年度检验内容: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包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

  在线的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主要内容:

   A、压力容器的铭牌、漆色、标志及喷涂的使用证号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B、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是否有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损伤等;

   C、外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

   D、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E、检漏孔、信号孔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畅通;

   F、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振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

   G、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

   H、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I、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压、超温、超量等现象;

   J、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K、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的监控措施执行情况和有无异常情况;

   L、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M、安全附件的检验包括对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的检查和校验。

  2、进行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时,一般可以不拆保温层。

  (二)、全面检验(内、外部检验):

  全面检验是指在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检验周期:

  A、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一般为每6年一次。

  B、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一般为3-6年一次。

  C、安全状况登记为4级,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其累积监控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D、新压力容器一般投入使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再确定。

  E、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F、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G、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大于等于540MPa材料制造的,使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2)全面检验项目、内容,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

  (3)检验单位根据压力容器具体状况,制定检验方案后实施检验,并按检验结果综合评定,安全状况等级。(如需要维修改造的压力容器、按维修后的复检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登记评定。)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4)全面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

  A、使用单位应提交受检压力容器的所有技术资料、历年检验报告等与运行记录、维修、改造文件、监检记录等。

   B、影响全面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应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C、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3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D、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粉、渗透检测的表面应当露出金属光泽;

  E、被检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从被检容器的第一道法兰处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F、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G、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H、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

  I、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靠。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移动;

  J、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24V,引入容器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K、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L、全面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M、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N、在线全面检验时,检验人员认真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

  A、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mm,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B、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C、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D、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E、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F、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G、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H、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I、搪玻璃设备。

  (三)、耐压试验:

  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对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全面检验或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报省级监察机构备案。

  (1)耐压试验的要求

  A、全面检验合格后方可允许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前,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紧固稳当。耐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且经过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验认可。耐压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与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检验。检验时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B、耐压试验的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计算值:

  PT=ηP[σ]/[σ]t

  耐压试验的压力系数η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

压力等级

耐压试验压力系数

液(水)压

气压

固定式

钢和有

色金属

低压

1.25

1.15

中压

1.25

1.15

高压

1.25

1.15

铸铁

 

2.00

 

搪玻璃

 

1.25

 

移动式

 

中、低压

1.50

1.15

  (2)、耐压试验前,应当对压力容器进行应力校核,其环向薄膜应力值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A)、液压试验时,不得超过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点的90%与焊接接头系数的乘积;

  (B)、气压试验时,不得超过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点的80%与焊接接头系数的乘积。

  (3)、耐压试验优先选择液压试验,其试验介质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A)、凡在试验时,不会导致发生危险的液体,在低于其沸点的温度下,都可以用作液压试验介质。一般采用水,当采用可燃性液体进行液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必须低于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试验场地附近不得有火源,并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B)、以水为介质进行液压试验,所用的水必须是洁净的。奥式体不锈钢制压力容器用水进行液压试验时,控制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

  (C)水压试验程序:

  水压试验程序指试压准备、注水排气、升压、保压、检查、卸压和排水。

  ①试压准备工作:确定试验压力,在容器顶部和试压泵(机)出口各装一块符合标准要求且检验合格的压力表、准备试压泵(机)等。

  ②向容器注水和排空气。

  ③当容器与水温一致后,启动试压泵(机)缓慢地分级升压,在升压至设计压力或最高工作压力时,进行检查待确定情况正常后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④保压30分钟,仔细观察压力表有无压力降。

  ⑤保压后缓慢降压至设计压力或最高工作压力规定试验压力的87%,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受压元件有无变形或异常,焊缝及法兰等连接部位有无渗漏等现象。

  ⑥ 检查完后即缓慢降压并将水排尽,进行通风干燥处理。

  (D)、液压试验,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无渗漏;

  2、无可见的变形;

  3、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

  (四)、压力容器气压试验应当符合下列的要求。

   (A)、基本要求如下:

   (1)、由于结构或者支承原因,压力容器内不能充灌液体,以及运行条件不允许残留试验液体的压力容器,可以按设计图样规定采用气压试验;

  (2)、盛装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在气压试验前,必须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并且取样分析合格,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3)、试验所用气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4)、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的试验用气体温度不得低于15℃。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温度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5)、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B)、气压试验的操作过程如下:

  (1)、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5~10min,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果无泄漏可以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

  (2)、如果无异常现象,其后按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30 min。然后降到规定试验压力的87%,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气压试验过程中严禁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C)、气压试验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为合格:

  (1)、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

  (2)、经过肥皂液或者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

  (3)、无可见的变形。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如果以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进行气压试验,试验后,应当保留0.05~0.1Mpa的余压,保持密封。

  (D)、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应当符合其标准规定或者设计图样的要求。

  (五)气密性试验

  介质毒性程度为极高、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

  (1)气密性试验的要求

  A、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应当等于检验核定的最高工作压力,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高于容器的设计压力:

  B、气密性试验所有气体应当符合《容检规》的规定。

  (2)气密性试验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A、试验时应将安全附件配齐全。

  B、压力缓慢上升,直到试验压力10%时暂定升压,对气密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

  C、升压应分梯次逐步进行提高,每级按试验压力10~20%,每级之间应保压。

  D、达到试验压力后,经过检查无泄漏异常,保压时间不少于30min,压力未下降,即合格。

  E、有压力时严禁紧固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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