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体经营户在经营气体中常见的违章现象
1、使用过期未检验的气瓶现象多。按要求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的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气瓶,但不少气瓶超期两年或三年未检,检查发现超期最长的是1988年检验过的高压气瓶。
2、使用已报废的压力气瓶。为了谋取利润,有的个体经营者把已报废的钢瓶换上角阀,并涂上油漆以劣充优,廉价抛向市场,使消费者蒙受其害,危害社会。
3、乙炔、氧气、氢气等混存现象严重。在个体经营户中,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混存的现象较为普遍,检查发现除经营者仅代销一种气体的外,个体经营者都犯有混贮气瓶的错误。
4、安全标牌上存在的疑点多。在专项治理活动中,从某现场发现数枚正品但过期的检验标牌后,在检验标牌上发现了下列疑问:一是检验标牌内圆圈边缘上存在大量毛刺损伤的标牌。二是制作的不规范标牌。三是检验代号不在周边地区的代号的标牌。四是标牌上有效年份数字的印痕与其他数字印痕深度明显不一的检验牌。
5、所处的场地环境不具备安全条件。租房的个体经营户本身居住条件差,气瓶大都混放邻近的房间内,没有防火间距和防火措施,不具备存贮的消防安全条件。
6、法定的手续不齐全。非法经营的最基本特征就是没有齐全有效的法定手续。一无营业执照,二无税务登记,没有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为维护法律尊严,在新的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正确依法实施监督,是消防监督部门应尽的职责。规范气瓶的安全管理,把好源头关,常抓不懈,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尤为重要。
(一)把好气源的源头管理关。安全监督管理从各类气源的生产厂家做起,把安全放在首位,不充装超期未检的气瓶,不向无经营证照的个体供气。
(二)把好气瓶检测的源头关。规范检验标签,严格气瓶报废的有关规定。
(三)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广泛收集压力气瓶经营市场的安全动态和信息,及时消除隐患。
(四)依靠部门、行业的协作管理优势,加大信息反馈力度,规范市场管理。
(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该类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