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要求
(1) 司机应持证(或挂牌)上岗,无证(或不能证明本机司机身份)严禁上机操作。
(2) 身体不适(患病、头晕、视力模糊等)、精神萎蘼,严禁上机操作。
(3) 严禁酒后驾驶;操作期间应精力集中,操作中不得与他人聊天,吃喝东西。
(4) 非本机人员不得登机(特殊情况事先通知)。
(5) 司机(或机组人员)应按要求穿工作服,必须在规定的梯子、通道登机、下机,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6) 禁止塔机上各部位乱放工具、零件和杂物、易燃物,严禁从塔机上向下抛扔物品。
(7) 司机工作前应及时打扫、擦洗,保持机容机貌整洁、干净,窗户必须平整干净不影响视线。
(8) 司机应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和一般故障消除记录,遇不能处理的严重故障和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领导,派人处理。消除故障后司机也应记录,严禁塔机带病运行。
(9) 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服从指定指挥人员的指挥,可拒绝司机认为影响安全的指挥,拒绝非指挥人员指挥和多人指挥。
(10) 司机应按规定要求执行保养润滑任务,并作好记录。保养维修、消除缺陷时,应切断主电源,电源箱柜应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11) 塔机正常工作温度为+40~-200C,超出此范围不得工作;遇到大风(6级及以上)、大雾、大雪、大雨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工作,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随风转动,动臂变幅塔机应落臂增大到最大幅度;小车变幅按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吊钩升至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12) 司机接班时,交班司机必须向接班司机当面交代塔机有无异常情况或处理结果,交班司机并陪同接班司机进行机械检查和试验,检查试验情况良好,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在运行记录中填写交接班时间和交接时的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等,双方确认签字);严禁他人转告交班或接班。如有故障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不能尽快处理的较大故障应上报领导,派专人处理,直至消除故障,并记入交接班运行记录中。
(13) 司机接班时应(如需要,松开夹轨器)检查轨道连接有无松动、有无沉降、有无损坏、有无障碍物(有要清理)、坡度、高低差、接头、固定碰尺、止挡有无异常等;提起并固定好夹轨器,保证大车行走不卡、磨轨道。
(14) 司机接班时应检查各部润滑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接零、接地线是否良好,检查各减速器、制动器等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油路管件有无破损泄露等。
(15) 司机接班时应检查接地线和各控制手柄位置是否处在零位,试各操纵手柄是否灵活,电气各接头是否松动或接触不良,导线有无松散和裸露,有罩盖的器件是否丢失或未装罩盖等。
(16) 司机接班时应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开关是否齐全、灵活、可靠;检查试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17) 司机接班时应检查吊钩、滑轮有无破损、卡涩以及钢丝绳有无严重变形、断丝等。
(18) 司机接班时检查主要螺栓连接是否松动、脱落;主要焊缝有无开裂和裂纹;受力构件有无塑性变形和损坏等。
(19) 固定式塔机司机接班时应对基础和附着连接进行检查,基础有无异常裂缝、变形,附着杆和附着连接(塔身和构筑物)有无松动、变形、损坏,各部连接牢靠。
(20) 司机接班前应空载一个循环和试吊重物,配合上述检查和试验。
(21) 超载(特批情况例外)或重量不清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斜拉、斜拽不吊;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不平衡不吊;吊物上有浮置物不吊;重物棱角未加护垫不吊;视线不清不吊;无指挥信号不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无特殊措施不吊。
(22) 起吊重物必须平稳升降,不得旋转和摆动,吊运体积大和易晃动的部件应拉溜绳。
(23)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吊钩下不得有人。
(24) 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严禁吊钩直接吊挂重物,细长件必须捆扎两处、有两个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