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 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
1.起重机械工作特点
综合起重机械的工作特点,可概括为以下7点。
(1)起重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能完成一次起升运动、一次或几次水平运动。
(2)所吊运的重物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较大的范围内运行,活动空间较大。
(4)有些起重机械,需要直接载运人员在导轨、平台或钢丝绳上做升降运动(如电梯、升降平台等),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部件较多,且常与吊运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如吊钩、钢丝绳等),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
(7)作业中常常需要多人配合,共同进行一个操作。
上述诸多危险因素的存在,决定了起重伤害事故较多。
2.起重机安全正常工作的条件
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正常工作,起重机设计时应满足下列3个基本条件。
(1)金属结构和机械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抗屈曲能力。
(2)整机必须具有必要的抗倾覆稳定性。
(3)原动机具有满足作业性能要求的功率,制动装置提供必需的制动力矩。
3.起重机安全装置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包括主副起升机构),均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3)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跨度等于或超过40 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4)缓冲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桥式、门式起重机、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2)防风防爬装置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在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防风防爬装置。
此外,在露天跨工作的桥式起重机因环境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地形风。它的持续时间较短,但 风力很强,足以吹动起重机作较长距离的滑行,并可能撞毁轨道端部止挡,造成脱轨或跌落。所以《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在露天跨工作的桥式起重机也宜装设防风夹轨器和锚定装置或铁鞋。
起重机防风防爬装置主要有3类,即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按照防风装置的作用方式不同,可分为自动作用与非自动作用两类。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1)安全钩。单主梁起重机,由于起吊重物是在主梁的一侧进行,重物等对小车产生一个倾翻力矩,由垂直反轨轮或水平反轨轮产生的抗倾翻力矩使小车保持平衡,不能倾翻。但是,只靠这种方式不能保证在风灾、意外冲击、车轮破碎、检修等情况时的安全。因此,这种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安全钩。安全钩根据小车和轨轮形式的不同,也设计成不同的结构。
(2)防后倾装置。用柔性钢丝绳牵引吊臂进行变幅的起重机,当遇到突然卸载等情况时,会产生使吊臂后倾的力,从而造成吊臂超过最小幅度,发生吊臂后倾的事故。因此,这类起重机安装防后倾装置。 吊臂后倾主要由几种原因造成:起升用的吊具、索具或起升用钢丝绳存在缺陷,在起吊过程中突然断裂,使重物下落;或者由于起重工绑挂不当,起吊过程中重物散落。这些情况都会形成突然卸载,造成吊臂反弹后倾事故。为了防止这类事故,在我国《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