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制定的“三三三四”原则:
三级 :指员工进入公司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三检查:查现场隐患、查工具设备缺陷、查劳保防护用品的不正确使用。
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个及时: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排除、及时提醒操作人员注意不安全情况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种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汇报。
现场作业时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1、现场一般安全要求
⑴.搞好文明施工,所有电梯维修保养现场应保持机房、门口、轿厢、地坑等处的清洁,不能有垃圾有安全隐患的物体和非电梯用的物品堆放;
⑵.禁止在工作现场玩耍、打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投掷工具、杂物。
⑶.禁止在工作现场或维修保养工作时间内饮酒;
⑷.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施工现场,如必须在现场使用的,应贴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识及有灭火器在附近,以防发生危险;
⑸.切割钢丝绳、补偿链或电缆时,人不能来回走动并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
⑹.电梯厅门口堆放工具或电梯部件时,一定要注意不妨碍其他人工作、行走、出入楼梯等行为。
⑺.原材料、废料等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物体叠放不得高于3米。不准站在易滚动和堆放不稳的物件附近。
⑻.发现操作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消除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当发生事故情况,做到“三不放过”。
2、个人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及配带器具
⑴.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带工作帽;
⑵.当使用电焊、气焊、喷灯时应使用安全防护面罩;
⑶.当切割钢丝绳或需爬高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带的着实点必须牢固,不可移动或折断;
⑷.如吊装轿厢时必须戴手套及安全帽;
⑸.电梯维修如需要断电维修时,在电源开关上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标志;
⑹.当两人合作作业时,口令必须一致,而且要互相重复,不能擅自操作。
3、电器装置
⑴.所有电源均属危险,36V以上电压足以造成重点事故,进行必须的带电作业时,应站在干燥木板或橡胶等绝缘体上操作;
⑵.在测试故障电压时,电压表应放置最高一档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⑶.进行基板测试或检查时,应避免用铁器或非绝缘体胡乱操作,避免基板损坏;
⑷.如需在控制柜或其他电源接临时电源时,连接必须牢固,并做到绝缘,电缆应具备足够长度,整齐摆放,并易于拆除;
⑸.控制柜断电操作后,在通电前必须核实是否有人操作,是否有人动过,更改或更换的部件是否正确,并互相提醒后方可重新上电。
1.电梯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根据作业环境、条件等制定出详细的维保方案,并向维保人员讲明维保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的不得维保。
2.维保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并穿好绝缘鞋及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袖口,裤口要扎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