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操作前应松开夹轨器,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器固定。清除行走轨道的障碍物,检查路轨两端行走限位止挡离端头不小于2~3m,并检查道轨的平直度、坡度和两轨道的高差,应符合塔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缝等现象。
3、轨道安装后,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两轨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3.2.纵向和横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3.3.轨距与名义值的误差不大于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3.4.钢轨接头间隙在2~4mm之间,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两根钢轨接头必须错开1.5m。
4、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5、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6、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7、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8、对于带有电梯的塔机,必须验证各部安全装置安全可靠。
9、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0、所有电气系统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每20m作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欧)。
11、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12、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