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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丧失沉船所有权?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沉船所有人除遇有特殊情况向有关港(航)务主管机关申请延期并经核准外,在下列情况下即丧失该沉船的所有权:

1)妨碍船航行、航道整治或者工程建筑的沉船,在申请期限以内没有申请或者声明放弃;或者打捞期限届满,而没有完成打捞。

2)其它不属上述沉船自沉船之日起一年以内没有申请打捞;或者完工工期限已经届满,而没有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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