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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诸要素(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1. 地面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之间的配合

一架飞机飞航班,许多有关部门和人员要为这架飞机的安全与正常飞行而工作。由于航空首要特点是速度,所以时间紧,工作集中,因此各部门都争取在短时内把工作做好。但由于互相有牵连有影响和场地集中等问题,不协调又会造成纷乱,影响飞行的准备工作和善后工作,或者造成车辆冲撞飞机、地面车辆及人员的交通事故。

一架飞机进出港,仅围绕其工作的车辆就有近十来辆(电源车、气源车、空调车、油车、水车、食品车、清洁车、货车等)。大家都要按规定时限做好工作,而工作场地就是围绕飞机几百平方米,出入口只有前后机门,在这种条件下,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地工作是很重要的。

2. 地空之间的协作配合

地面指挥调度要及时地把航站、航路的天气变化通知飞机,以使飞行人员做好对坏天气的应急准备和选择备降站,对于沿途其他飞机活动情况告知航班飞机以使其避让。飞行人员要把飞机上出现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地面,以便采取措施。在整个飞行中,地面与空中要密切联系,进行相应的配合,方能保证安全。

3. 飞行中空勤组的协作配合

空勤组是一个整体,在飞行中应全力做好个人分工的工作。由于飞行比较紧张,为了避免疏漏,相互提醒也很重要,特别在紧急情况下更显得突出,如强迫着陆、机内失火、遭劫持等,只有通力协作才能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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