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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安全诸要素(航行指挥系统)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1日
航空运输时间紧、任务急、部门多、层次多,为保证航行安全、迅速、正常需建立各级指挥职能系统。民航局实行四级调度室:总局指挥调度室(总调),地区管理局指挥调度室(管调),省(自治区)管理局指挥调度室(省(区)调),航空站指挥调度室(站调)。

在指挥调度室内可按照飞行指挥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

1. 航行指挥

区域管制室:对其所管辖区域内的飞行实施指挥。

进近管制室:对一个或几个机场的进场和离场飞行实施指挥。

机场管制塔台:对机场区域内的飞行实施指挥。

2. 客机坪现场指挥

是飞机起飞前落地后对一切有关业务部门的指挥中心,掌握起飞降落时间通报各有关单位并督促各有关业务部门做好应做的工作。

3. 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调度室、值机组

是各有关单位相互联系和下达指令的中心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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