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采集
1)事故数据的来源
事故数据的采集内容、要求和方法是由使用的目的决定的。本节就道路事故多发段点鉴别所需的资料及其调查做进一步的介绍。交通事故数据通常有4方面的来源:交警的事故登记;保险公司;医院;专项调查。这些来源的数据都有自己的特点,完整程度也不一样。
2)事故多发位置鉴别的数据采集
事故多发位置鉴别数据的采集,通常是从已有数据收集入手,这些数据包括交警事故记录数据、道路的竣工资料或设计资料、交通量资料,以及天气、人口等相关统计资料,必要时,也可以到保险公司和医院收集有关数据。在此基础上,为了补充现有资料的不足,需要进行专项调查。专项调查可能包括的内容有走访一线交警、驾驶员和居民,现场踏勘和必要的测试(车速、路表特性等)。
5.道路运输的事故处理
1)概述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当今相当严重的社会公害,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致残、受伤的人都数以万计,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救护不及时或救护方法不正确造成的。同时,不够合理、及时有效的紧急救援、事故处理措施还会造成连锁事故的发生。此外,对于受害者的损失赔偿,保险救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采取有效的紧急救援措施、完善相应保险制度对于恰当处理交通运输事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高效运行以及稳定社会秩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援
紧急救援的基本措施:针对事故造成的后果,建立紧急救援应考虑配置以下救援资源:
(1)内部资源:包括高速公路监控设备,负责监控指挥救援工作全过程;交通巡逻车,负责巡视交通状况,事故报警,并及时处理一些轻度事故;牵引设备,负责清除事故现场车辆;路政设备,负责养护维修道路设施。
(2)社会资源。包括紧急救援系统必需的社会资源有: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医院救护部门、环卫部门等。
(3)相应措施:提高对事故的预防能力,特别是提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建3L快速高效的预警机制。
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实行“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与“120”急救电话之间交通事故信息相互通报和反馈制度;在未设立“120”急救中心(站)的公路周边地区,要与县医院、乡卫生院设立昼夜值班联系电话;在公路上设置的“110”、“122”等报警提示牌,要标注当地急救中心(站)或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的联系电话;建立相邻辖区边界就近处置交通事故制度,最大限度地提高事故现场处置和施救伤员速度。
排除事故的措施:提供紧急救援(安全、防护、消防和救护等)服务;维修和牵引事故车辆;改变交通管制方案;提供交通事故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