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平面交叉路口交通改善措施
在了解影响平面交叉路口事故的因素的后,紧接着交通工程师针对不同的改善理念,以交通工程的措施,针对造成危险的因素加以改善,以期达到降低事故发生与危险程度的功效。
汤儒彦曾将事故地点大致分为平面交叉路口、直线路段、弯道、夜间事故等四类,强调改善理念与措施重于设施项目与细节的观念,探讨工程设计应配合驾驶人的期望与习惯,并提出导引、突显、警告、阻滞、管制、禁制、防护及清除视线障碍等八项具体改善理念与措施,进行交通工程设施的设置与设计,以谋求事故的防止与减轻,请参见表1。其所提出的交通工程改善方法说明如下:
1).导引:导引驾驶人采取安全通过的行进方式或方向,以避开危险。包括诱导标、辅助标志、指示标志、路面标记与渠化线等设置,均可应用于此类方法,其着重在诱导或因势利导驾驶人的驾驶期望,易为驾驶人接受,并可建立驾驶人对道路设施的信心,与驾驶人间的互动最佳、效果最好,在预防事故的工程改善上最值得采用。
2).突显:对于道路的潜在危险处以图形、文字、符号、光线等方式显示其所在,以提醒驾驶人避开。如近障碍物体线、照明、反光纸等均属此类措施的应用。然其设置必须考虑道路背景环境,通常只要突显的方式与背景环境的差异够大,对道路安全的提升均会有相当的效果。
3).警告:对于驾驶人预期以外的状况,以标志、标线、交通标志标线的方式,告知驾驶人危险因子所在。如闪光交通标志标线、岔路、弯道标志、告示牌等均属于此。惟此种设计措施仍须仰赖驾驶人自己的警觉,才可避开危险,因此层次上较消极。
4).阻滞:对于驾驶人违反原工程设计期望的驾驶行为,或可能引致危险产生的不当行车方式,以防碍、迟滞等方式,使驾驶人降低该行为出现的意愿,藉以提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常见的改善措施包括减速标线、路面标记(含车道屏等)。
5).管制:对因道路路权使用不明确的地点,以管制方式分派使用权力,确保彼此安全,最典型的措施莫过于平面交叉路口行车管制交通标志标线,其它如”让路”、”停车再开”等,亦可用作此类应用。
6).禁制:对原工程设计期望与驾驶者驾驶期望落差很大时,以强制措施改变驾驶人的行为,使符合安全要求。如限速、单行道等均是,惟此种作法可能强烈扺触驾驶期望,导致驾驶人遵守意愿不高,效果有限,因此,实施时常需配合执法取缔工作的落实,才可获得较好的效果。
7).防护:对危险所在不明的地点,或对可能威胁驾驶者安全的外在因素,以特定设施保护车辆,或以阻挡隐蔽方式隔绝危及正常驾驶的外的因素,使免于造成重大的伤亡发生。典型的措施如护栏、防眩版、隧道平面交叉路口的遮光设施等。
8).清除视线障碍:对于有碍视线的障碍物予以清除,消灭视线死角或提供驾驶人充分视距,使清晰辨识路况。常见措施如清除平面交叉路口广告物或电线杆与迁移摊贩等。
除此以外,另针对事故的人为过失、车辆机械、道路设计与气候环境等四大主要因素,而机械与气候因素非交通工程人员所可掌控,指出道路与人为因素中,确有不少可藉交通工程的措施予以避免或改善。事故地点的改善,首先应分析事故成因,而工程的改善则对应其原因加以分析,再进行规划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