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厂内运输的装卸安全要求
1.装卸场地和堆场的安全要求
应根据生产规模、原材料储备量,设置相应的装卸场地和堆场。
装卸场地和堆场应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物料堆垛的间距不得小于1m,并设置安全标志。
物料应按其品种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堆放。
装卸场地和堆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消防和防护措施。
2.装卸机械及吊挂用具的安全要求
装卸机械的制动器、限位器、指示器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应齐全有效,照明和信号装置作用良好。作业时严禁超载。
在作业前应对装卸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车。
吊钩、吊环、钢丝绳和链条等吊挂用具,应在使用前检查,并定期试验,严禁降低安全系数使用。
装卸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距离路最外股钢轨外侧3m以外的地点。
3.机械装卸作业的安全要求
作业前应制定作业计划,检查装卸场地和装卸机械的运行路线,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装卸机械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GB 6067的有关规定。
装卸作业现场指挥人员和装卸机械司机所使用的基本信号应遵守GB 5082的有关规定。
露天工作的装卸机械在大雨、大雪、大雾和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机械与人工同时进行装卸作业时,应互相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履带式装卸机械严禁跨越铁路行走和进行作业。
履带式装卸机械通过道口前,必须取得铁路有关单位同意,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在道口两侧铁路线路上适当地点进行防护。
4.机动车辆的货物装卸安全要求
机动车驾驶员应负责监督装卸工作。
装卸时应按货物堆放顺序进行作业。
装卸成件货物,应靠紧稳固。
机动车装卸时的停车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在5%以上的坡道上不得进行横向起吊作业。5.危险品的装卸、搬运安全要求
装卸负责人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前应向作业人员详细交待清楚,作业中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装卸搬运危险品的机械和工具,应按其额定负荷降低20%使用。
装卸、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及一切影响人身安全的危险品,应有专用的装卸场地、仓库和指定的装卸路线,并应有保证安全所需的装卸、搬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