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齐抓共管,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监督
综合运用单位自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集体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未雨绸缪,加强防范。公司联合高速交警、路政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预警、人员到位、安全措施、紧急处置等方面进行联合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建立了随巡随查随时处理的即时机制,就是明天在路上进行日常巡查的任何人员(包括交警、路政及监控中心巡查人员),都要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根据现场问题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拍摄照相后统一报请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二、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
对以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来看,以下原因的存在可能会对产生现场事故隐患。
(1)作为事故的主导方,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一是社会上一些驾驶员文化素质底,有很大一部分驾驶员是通过突击培训取得驾驶证,他们对安全交通法规及相关交通标识不甚了解;二是存在一些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行超车、“病”车上路等现象,必然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三是一些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经过施工路段无视交通限速警示标牌,超速通过;四是随着私家车数量的飞速增加,非职业新手驾驶员越来越多,已成为驾驶员队伍的主体。一些刚考取驾驶证的新手或者一些“袋儿证”族(驾驶证放在口袋里很少开车)人员,他们上高速公路驾驶,由于安全交规知识掌握不多、应急处置不了解,常常会因为恐惧心理或者采取措施不当引发交通 事故>,危及养护施工安全。
(2)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的交通事故。在营运高速公路上施工,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职业,而一些施工人员只经过短时间的培训教育,就进场作业。没有完全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了解,应急措施不清楚,造成“无知者无畏”。有些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不服从安全员、安全经理的管理,不按规定穿着反光背心或施工时随意走动及穿插行走,引发事故;有些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较为淡薄,在思想上先入为主地认为别人应避让他,思想放松警惕,再加上正常行驶车辆车速过快,且有些车辆超宽,容易被行驶车辆刮倒或撞倒,引发交通事故。
(3)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安全设施投入不足。不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施工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状况差,使用不符合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标准的标志标牌,如标志不发光,锥形筒反光膜脱落等;有的企业不及时补充正常损耗的标志标牌、反光背心、警示灯具;有的企业为了节约人头经费开支,不按规定设立专职安全员。
(4)标志标牌设置不规范。规范有序的标志标牌是保障行车安全和施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但有的施工单位没有严格依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标准规范设立标志标牌,有的设置距离不够,有的标志内容不规范、不清楚等;有的施工单位工程完成后,不能及时撤除标志导向牌、锥形筒等障阻物,也易造成交通事故。
(5)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多处于粗放劳务型状态,不少单位中标后,运来机械设备,从社会上招聘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完整的安全培训和
,雇请社会车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就开展施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6)占道施工的疏堵保畅预案不健全,清障能力不足,措施不力。施工占道作业降低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车流在施工路段仅有一条道通行,一旦有大型货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抛锚占道,形成路障,施救单位由于施救力量和技术设备受限,应急疏通预案不健全,也易造成高速公路的交通受阻。
(7)公司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每年养护及维修等项目施工任务重,项目混杂,养护工程往往是边施工边通车,这就必然存在危险。施工区和车辆通行区只有简单的设施隔离,使得施工无法达到真正的本质安全。另外,部分业主及交警路政巡查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不了解,个别人员对安全预警标志标牌设施要求不了解,所以,对施工安全监管效果不明显。
三、预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
。要会同交警、路政部门,把好入口关,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设立施工单位事故预防保证金制度,重视对违规操作的整治和处罚工作。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安全例会”,或参加施工安全例会,对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资质评定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奖罚分措施,按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定级,对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开除其施工资格。要对施工路段长度、间隔、现场标志,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着装等方面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进行日常管控工作。通过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播放安全宣传教育警示片,教育广大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继续开展即时制度,加大对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力度。
(2)充实施工安全管理力量。针对当前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建议在公司部门或者基层监控单位设立专门机构或者充实一些具有相应施工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人员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
(3)警力前移,加大巡逻力度,强化对施工路段的路面管控力度。要充分发挥警务站的作用,坚持对路面24小时监控,实行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重点施工路段见警察,巡逻辐射整个路面,第一时间发现路面上的各种交通违法,并及时纠正。同时,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上施工路段的监控力度,分段建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每个民警专职专责。责任民警在巡逻中,要规范标志标牌设置,充分发挥预警警示作用。在日常巡逻中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对于距离不足的,及时纠正;标牌毁损的,及时补足;被风吹倒或被车刮倒、挪移的,及时归位。
(4)加大对高速公路上各种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交警。路政部门依据车流情况、天气条件、重大节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针对超速行驶、长期占用超车道或应急车道、违规穿插等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各种科技装备,例如雷达测速仪,多功能现场勘查车、电子卡口等,不定时、不定点地实行监控,快、准、狠的予以处罚,从心理上对驾驶员造成震慑,夏季增加服务区停车过滤频率,以减少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长期占有应急车道等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施工路面的安全管理。
(5)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新闻媒体或高速公路入口,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口发布施工信息,张贴“安民告示”提醒司乘人员降低车速,按路标谨慎驾驶。要对高速公路沿线的中小学校、乡村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高速公路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防止车辆在施工路段违法,防止行人、村民上高速公路行为的发生,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在新闻媒体中,经常对高速公路上不规范的施工行为进行曝光,让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6)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障安全也是一种服务,对外要为司乘人员服务,对内是对职工服务,这种安全服务意识要牢牢扎根在头脑中,体现在工作中;二是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安全无小事”要真正体现在工作细节上,既要保证司乘人员的安全,又要保证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自身安全。三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所有高速公路上工作的人员,无论是业主、施工单位还是交警路政,都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要有共同责任维护高速公路畅通和安全,保证兄弟单位同志们的安全。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路面施工存在的危险性大,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则给受伤害的工程施工人员蒙受灾难,给家庭造成巨大的不幸;二则施工企业要停工整顿,支付巨额的经济赔偿,影响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三则造成员工的思想情绪低落,影响工作积极性发挥。因此安全生产,责任重大。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安全施工涉及面广,要求高,需要做好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我们要认清其特殊性,加强认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