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交车司机交通安全意识低。公交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公交车司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关系密切。首先,公交车驾驶员的准入门槛不高,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普遍比较低,一些公交公司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驾驶员“使用多、管理少”。其次,公交车司机接受
较少,工作压力较大,受经济利益的影响,驾车闯红灯、随意停靠、超速驾驶,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无所适从。
(三)公交道路基础设施薄弱。公交基础设施,对交通安全的作用非常重要。目前,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公交车专用车道仅在极少的道路可以实现,港湾式车站尚未能占据公交车站的一席之地,公交车首末站、公交场站的基础设施薄弱,站点候车亭等设施严重不足,给市民乘用公交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制约着公交线网优化布局,也极大地影响着道路交通秩序的畅通,不能紧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加强公交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对公交车辆运营的客观环境进行整顿。在强力推进城市“畅通工程”的同时一是要加强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的治理整顿,对违规驶入公交车道、在公交站点乱停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格处罚一起,为公交车快速优先通行创造条件,同时,及时通过交通台和户外信息屏发布公交车排队拥堵信息,提示社会车辆提前绕行,加强交通预测功能。二是对公交站点进行“缩站”。设置公交站点站牌的数量上限,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资金,加快主干道公交车站点的港湾式改造步伐,从根本上缓解因公交车辆进出站对周边道路段造成的交通拥堵;三是进一步加快公交运营单位的正规化改革,淘汰不适合运营当前线路的旧式车辆。提高服务质量,倡导良性竞争,使公交的发展符合我市经济腾飞的要求,紧紧抓住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有利时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巩固完善“党政挂帅,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综合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以巩固、深化、拓展和提高为抓手,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预期的创建目标。
(二)创新运营模式,杜绝公交超员。一是政府支持,加大投入。通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购买公交车辆,或者给予公交公司补贴的形式,使得公交车数量、路线提升上去,有效缩短公交发车间隔时间,解决群众的公交需求量。二是创新公交模式,在乘车人数多的线路推行双层公交巴士。使用双层公交巴士是一个解决超载的有效办法,目前,常州市仍然使用单层的公交车,车厢内空间有限,但是双层巴士可以在不增加工交车保有量的情况下提高载客量,大大缓解城市人口出行的需求。
(三)强化企业自身监管改革,推行人性化管理。公交车频频违章与公交企业制度和管理问题有莫大关系,公交车毕竟带有一定的公益性,不能片面追求企业效益,需要公交企业调整和优化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应对企业提出要求,并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和激励机制。公交车辆使用频率高,车辆安全技术要求也高,交警部门要帮助公交企业制订公交车辆的管理规定,严格公交车辆安全技术运行检验措施,坚决杜绝病车营运。公交车运行过程中出事故,除了主观因素外,车体安全性能不过关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公交企业应该加大公交车辆的维护保养,及时对车辆更新换代,积极推行安全性能高的新型客车。此外要把安全驾驶和奖励制度相结合,在加强
的同时,对遵章驾驶、礼貌待客的司机给予物质奖励,用奖罚措施约束司机,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评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理顺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城市公交是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基础产业,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组织领导,通过完善城市公交场站设施、建设公交专用道路系统、制订优先发展的相关经济政策等举措,促进城市公交的健康发展。
(五)科学整合公交资源。一是要减少公车线路重复。公交线路的重复不仅给交通增加的巨大的压力,而且也使得这辆、燃油、人力资源重复浪费,个别车辆还出现了公交车辆抢车道,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安全的因素。二是要对停靠与同一站点的公交车辆的停靠地点和时间进行梳理。公交车辆在同一站点停靠过多,是导致站点排“长龙”的重要原因之一,将停靠于同一站点的公交车辆进行合理“分流”,尽力安排在不同的站点上;对必须在同一站点停靠,无法分流的车辆的发车和入站时间进行合理调配,尽力使入站时间交错开,不要出现同时入站造成的拥堵和混乱。
(六)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措施落实。深入公交公司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定期培训,发放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资料,明确公司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责范围,采取授课和提问相结合,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要协调公交公司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增派工作人员加强公交站点秩序的维护管理,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站点等处设置“注意行人”等交通警告标志,提醒和保证群众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