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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驾驶员应知的安全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8日

      9、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揳牢。
      10、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11、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三、油罐车卸、抽料安全操作规程
    (一)卸料
    1、按通知做好罐车入场前工作,保证有卸料员、保安、仓管员在场,其他与工作不相关的不准进入该区域,卸料员做好收料登记工作。
    2、由保安负责检查该区域的场所安全,禁止该区域有动火、撞击、通讯作业等不安全因素存在。罐车进场停放在指定位置熄灭制动,并准备好灭火器材。
    3、卸料员检查油罐车的阀门开关是否有滴漏现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4、各项安检完毕,将卸料管放入相应的卸油箱口内,管口接触到下料箱底。
    5、再次检查阀门开关,无异常则打开卸料阀门及油罐进料阀门,至流量平稳、合适为止。放油时密切注意观察,不得让物料溢出。
    6、卸料过程仓管人员发现物料色泽及气味异常要及时关闭进、出阀门,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7、卸油过程中遇火险时,在场所有工作人员分工即关闭卸料阀门,指挥罐车开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来灭火,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8、卸料员每天上班前,卸料前及下班后检查贮罐区域的安全例检工作。平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注意保养及维护油罐区的所有机械设备、防静电地线设施的完善工作。
    (二)抽料
    1、在车间贮罐低于贮存量时或车间要求抽料时准备抽料工作。
    检查泵电源开关有无异常,所有阀有无滴漏现象,输送油管及阀门接触处有无异常。
    2、打开抽油泵的进料及出料阀门,泵机及管道接触处放置灭火器。
    3、按下相应油泵的电源,巡查油泵、管道运行是否平稳、正常、无异响。
    4、待相应贮罐的指示灯亮后,即可关闭油泵电源,并关闭该油泵的进出料阀门。
    5、做好对泵机、阀门、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所有管道阀门驳口须有静电装置。
    6、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包括鹤管、输油管线、金属装油台等之间,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
    2、装卸油场地的地衡、鹤管、加油枪、管线等均应跨接并设置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3、汽车油罐车付油场地,应设置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铜芯软绞线一端连接能破漆的鳄鱼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等,以便与装卸油罐车车体连接;而另一端应连接接地装置。
        4、用于运输成品油的汽车油罐车应使用橡胶拖地带,禁止使用金属拖地带。
        5、汽车罐车的油罐内应装有挡板。禁止使用无挡板的汽车罐车装运易燃油品。
        6、油罐与车体之间的电阻不得大于106Ω。金属管路中任意两点间或油罐内部导电部件上及拖地胶带末端的导电通路电阻值不大于5Ω。
        7、汽车罐车装油时,对不同直径鹤管的最大安全流速,应符合下表规定。
        (1)汽车罐车最大安全装油流速(括号内的数字为对应的流量m/s)
        (2)鹤管直径80 90 100 110 120 150
   
        (3)顶部装油 60(110) 55 (125) 50 (140) 45 (155) 42 (170) 33 (210)
   
    8、静电接地线与汽车罐车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接应紧密可靠,不准采用缠绕连接。
    (2)在打开罐盖之前进行连接。
        (3)要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等处,不准接在装卸油口1.5m之内。
        (4)在关上罐盖之后拆除连接。
    (5)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轻质油品装卸作业。严禁不稳油2min即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或将其他物体插入罐内。
        (6)罐车采用顶部装油时,装油鹤管应深入到罐底部,距罐底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严禁喷溅式装轻质油。
        (7)原装有高挥发性油品的油罐(含罐车)换装低挥发性油品时,要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当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5%时,应进行通风排气或清洗处理。
    (8)在进行易燃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引燃火花的现场试验或测试。
    (10)严禁在作业场所擦试车辆、物品或地面等,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各种临时性作业。
    9、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只应由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的以前,不得恢复装油。
    10、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 ,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1、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曾经有一辆车在车库内自行着火燃烧,事后经调查,原来是上次出车回来后,点火开关仍处于开启状态。如长时间开启,既造成蓄电池长时间放电,又有引起火灾的危险。
    12、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13、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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