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中秋,明显感觉到昼短夜长,下午六点以后夜色便悄悄地降临,而此时也正是下班的高峰时段。如果细心观察,我们不难发现:在淡淡的夜色的掩护下,“夜行侠”们归心似箭,纷纷夺“线”而出,早把什么红灯、安全抛之脑后。孰不知,由于夜间视线不好,造成了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危害性、破坏性、死伤率一直居高不下。而且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往往是车毁人亡的重大危害后果。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下秋季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以及整治对策。
一、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成因
(一)夜晚车辆相对少,驾驶员会猛踩油门。由于天气逐渐转凉,傍晚时分道路上车辆和行人便相对减少。于是,一些驾驶员为了尽快地赶往目的地,就大着胆子猛踩油门开快车,根本不去考虑后果。再加上夜间光线暗淡,驾驶员视线能见距离缩短,路面状况模糊不清,虽然车灯的照明度达到了一定的亮度,但视线总不如白天清晰。同时,速度太快会使驾驶员视力相对下降,判断情况的时间缩短。速度太快还延长了车辆的制动距离,扩大了非安全区。一旦突然发现前方有紧急情况,驾驶员就会措手不及,乱了方寸,采取措施不及时或不正确,后果可想而知。
(二)人车劳顿,勉强打起精神驾车。一些长途行驶的车辆车主为了赶时间,让驾驶员长途奔波,多拉快跑。而驾驶员们也往往为了个人利益,顾不得休息,把时间视作金钱,把安全行车抛至脑后。但人的体能和精力是有限的,长时间的驾驶操作和奔波,对人体机能的消耗很大,如果不能很好的休息,精力就下降,注意力就会不集中,况且人体的生物钟在夜间是处于半休眠状态,夜间行车危险性会加大,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危险。
(三)争强好胜,飙车族增加。时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已进入众多家庭。同时,道路也在不断的加宽,路况越来越好。一些年轻人逞强好胜,可白天交警查的严,夜晚管理相对薄弱,于是这些“夜行侠”打个时间差,趁着夜色,三五成行到宽敞的马路上兜兜风,飙飙车。我们时常看到呼呼随风而过的快速机车,还有那刺耳的叫声。真是让人替他们捏着一把汗。试想,此时如果有车辆和行人突然出现时,他们还能够来得及采取制动措施吗?
(四)强行超车,占道占线。有些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由于争强好胜和显示自己的高超车技,总想千方百计强行超过别人,甚至有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也强行超车。这样,由于夜间行车视线不好,目测与前方来车的距离会产生一定的误差。当正在超越时,前方来车临近,想把车辆驶回正常车道时,会因车速过快而无法及时回归,或者正赶上其他车辆占线,结果导致与同向行驶的车辆发生刮擦或与对向行驶而来的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发生事故的几率会增加。
(五)电动车争先“冲线”。电动车不用挂牌不用办证,不担心交通违章罚款,觉得车少的时候,能过去就过去,不愿等待红灯。甚至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过马路时对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更不用说在夜色的掩护下,这些“夜行侠”甚至连红绿灯都不看,这也是电动车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针对以上存在的夜间事故多发的特点,作为交警部门要从本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出发,认真研究对策,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采积极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夜间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一)积极加强对驾驶员队伍的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驾驶员队伍的管理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源头,也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为此,交警部门要积极对辖区驾驶员进行核查登记,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将 活动分配到辖区各中队,定期开展交通 活动。同时,利用交通安全学校这一有利阵地,以及车辆年审的时机,对驾驶员进行交通 ,做到不留死角,落实到人。同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这一覆盖面广,影响大的特点,对夜间行车带来的危害进行宣传,利用血淋淋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使驾驶员从内心感受到夜间行车不遵守交通法规带来的危害。
(二)认真排查危险路段,制定有效措施。夜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其规律,特别是在一些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为此,交警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开展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一遍普查。主要对于一些人员集中的公路边的村庄、十字路口、道路转弯处、山路陡坡处、厂矿企业密集区等进行细致的普查,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要在这些路段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电子屏,有必要的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三)加大夜间管理力度,严查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夜间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影响,交警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治。在夜间发生最多的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大的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为此,在一些重点路段设立流动检查小组,及时查处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防微杜渐,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由于以上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同时,在辖区主要路段增加电子监控的数量。同时,利用数码相机、酒精检测仪、摄像机的科技产品,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使违法驾驶员真正从心理上受到震慑,自觉改正不良习惯,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防止违法行为继续发生带来的严重后果。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作为交警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意识教育,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切实强化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帮助人们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树立良好的自我约束意识,变被动管理为自觉遵守。对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人见违必纠、纠违必严,消除个别交通违法者行人闯红灯属小事的错误思想。交警部门对情节较轻、态度较好的违章行人,以教育为主;对少部分情节严重、不支持工作的违章行人依法进行处罚。而对那些企图逃避处罚的交通违法者,应做好耐心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主动认错:如有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者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以此消除-些人头脑中行人闯红灯属小事的错误思想,在人行横道路口也同样形成严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