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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平安建设”工作

作者:刘小满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28日

 [前言]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稳定社会、惠及民 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以此作为考核党委、政府主要政绩的工作指标。作为一 线基层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如何在本区域“平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最大限 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市民出行创建一个平安、畅通、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关键词] 道路交通  事故  预防  平安建设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所谓平安建设,指的是通过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使一定区域内社会 治安状况得到好转或控制,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工作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特 别是近1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道路里程的不断延伸、机动车和驾 驶人数量急剧增长,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三大要素发生了巨大变化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成为安全生产领域非正常死亡人数之首。据统计 ,2011年全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75572,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达62387 人,占到近83%。因此,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不仅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践行科学发展观 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和主 要任务,更是衡量一个区域社会、经济、民生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986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统一实施管理后,我国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代表公安机关实行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的交警队伍,肩负着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维护广大交通 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的重担。以湖南常德市为例,2002年以来,常德市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各 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交通民警艰苦努力,取得了 较好成绩。常德交警部门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为龙头,强化交通事故预 防措施,大力推行和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客运车辆管理户籍化、重 点路段管理专业化、城市城镇交通管理科技化、交通安全管理信息查控网络化 等为主要内容的“五化”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使得辖区交通事故无论 是总起数还是经济损失,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特别是随着道路交通网络和运输事业的发展,机动 车、驾驶人数量的急剧增长,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 临空前压力。加上,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种管理体制也暴露出不足,同时公安 道路交通管理一些深层次矛盾也不断凸现,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的问题日渐显现,交通安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1、外部环境带来的矛盾。一是人员流动与交通运输网络的快速增长,城乡 出行成倍增加,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矛盾日趋尖锐、复杂。 二是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群体数量和参与面不断扩大,文明交通程度不高,管理 难度大,事故隐患突出。三是道路安全设施差,特别是县乡公路、农村或山区 公路路窄、弯多、坡陡,标志标线不全,公路隐患依旧还十分突出。四是机动 车驾驶人安全意识、遵章守法意识不强,在道路上只顾经济利益,忽视交通安 全,比如低速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车、客运超员等严重违法现象仍 然还比较突出。

    2、内部管理带来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道路通车里程的不断延伸,机 动车驾驶人和各种车辆,尤其是摩托车增长速度较快,基层交警部门现有管理 体系与群众要求、警力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基层交警部门安 全管控能力有限。

    三、抓交通事故预防促“平安建设”的几点思考

    1、要转变思想观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以“政府总揽、 综治协调、部门分管、基层包保、群众参与”为主要工作机制的社会化管理体 系,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领 导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 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 把交通安全的防线扎设在最前沿。二是要按职能职责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 任制,签订安全责任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全面落实道路交通 安全责任制,将交通事故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明确职责,统一考核,做到宣 传在社区、乡镇,防范在社区、乡镇,排查在社区、乡镇,管理在社区、乡镇 ,调处社区、乡镇。

    2、工作要尽心尽力。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责部门和主力 军,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一是加强研判 ,解决难点。交警部门在切实履行好自己管理职责的同时,要加强预防事故对 策的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及时反映交通管理工作的热点 难点问题。对本辖区道路的管理和队伍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建议,从根 本上改变交警单打独斗管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二是要整合警力,调整勤务。 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着力在源头管理、宣传教育、危险路段整改 等若干个“事故下降控制点”上狠下功夫,确保取得新成效,不断适应公路建 设快速发展,车辆剧增,人员流动频繁的趋势,建立健全规范的勤务机制、科 学的路面管控机制和高效快速反应机制,整合警力资源,解决交警单打独斗的 情况,提高路面见警率,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探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的新思路、新模式。譬如,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每年都不断根据辖区道路 交通的特点、天气和道路车流量变化,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大对事故多发路 段、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消除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 “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及时将事 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该大队连续10年未发生一起一行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 路交通事故。三是强化违法管控,减少隐患。基层交警部门要把交通秩序整治 工作部署和措施层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每一位领导和民警,形成千斤重担众 人担、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良好格局,经常性的开展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 牌无证、超员、超速、超载、机动车不按规定检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 行为,重点管控客运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五小车辆”、城市渣土车等 群体,减少安全隐患。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交通安全宣传是提高人民群众遵章守纪自觉性、预 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 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的投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 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府要下力。要把公民文明交通教育纳入道德建设范畴, 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新闻媒体为依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的整体工作合力。政府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 对本单位的人员经常进行道路交通 ,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 识,通过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实现交通安全群防群治的新局面。二是 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扎实开展。自2010年起至2012年,全国实施“文 明交通行动计划”,这是三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是一项涉及 交通安全、人文科学、伦理道德等诸多领域、诸多要素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 个渐进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是一个极好的机遇,我们要扎扎实实用好这一平台,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 交通意识。

    4、要积极探索新途径。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经济民生,乃至 国家形象与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任重道远,要想改变当前被动局 面,争取主动,解放思想、不断在实践中创新是一条正确的道路。笔者认为, 基层交警部门在工作创新中应该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加快构建全社 会道路交通 体系;以强化公众教育为基础,提高公民素质为目标。不 断在实践中构建交通参与者为主的源头预防机制,以车为主的动态预防机制, 以路为主体的静态预防机制,积极依托科技手段的推广和运用,加强部门、单 位的协作和配合,通过不断完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有效 遏止交通违法率,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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