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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原因及治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0月19日

      二、要强化教育,浇根固本。习惯性违章是一种长期反复发作的顽固性违章作业行为,克服它必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决不可急于求成,一味追求表面效果,而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与之周旋。必须通过思想、案例、责任、法制、价值观等多方面加强宣传教育,达到“警钟长鸣”目的。要拓展宣传思路,创新教育方式,如:除了公司采取各种类型安全培训教育外,还可以教导员工的亲人上班嘱咐安全,下班过问安全,日常生活提醒安全,让员工真正懂得安全是父母之所愿、妻子之所依、孩子之所盼、家庭之所靠、企业之所系,培养他们主人翁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变被迫的“要我遵章”转入到自觉“我要遵章”的状态中来,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表达的人性化内质注释出来,比较柔和地灌输给员工,变成乐意接受的观念,使反习惯性违章意识浇根固本于每一个员工心目中,达到杜绝违章的目的。
      三、要强化培训,提高技能。培训教育是强化人的行为规范性,纠正行为失误的必由之路。世界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培养和增强安全意识和劳动技能,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要实现安全生产,最关键的因素是人。因此,培训工作要深入细致,讲求实效,要普及和提高最容易出现习惯性违章的人群,懂得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增强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完善劳动组织管理,优化生产一线人员配置。针对企业改革重组,人员变动大的实际,以“安全岗位”保“安全工程”为目标,通过岗前培训、转岗考核以及岗位练兵、岗位比武、导师带徒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强化他们的行为规范性,使职工掌握必备劳动技能,确保其胜任岗位工作需要,实现员工素质达到岗位要求,提高反事故能力,是企业发展和安全的需要,更是员工实现自身价值需要。
      四、要齐抓共管,强化双基。习惯性违章的特性决定反习惯性违章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单靠一个部门几个人是反不起来的。这就决定了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是群众性事业。因此,必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齐抓共管不是“唱高调”,更不是“大家都管,大家都不管”,齐抓共管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积极沟通和协调,调动党员,全体员工广泛参与和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职工主观能动性,把员工培养成相互尊重、彼此信任、技能互补、角色分工、充满活力、分享知识、共同进步的学习型团队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逐级传递安全生产压力,通过合约管理,团结协作,共同履行管理责任。另一方面,近几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证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加强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措施和途经,是预防和减少习惯性违章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当前,从国家、行业乃至企业都在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向纵深推进,引导和规范职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树立良好习惯,变重结果到管过程,变出了事故后追究责任为规范职工整个作业过程的行为,确保反习惯性违章的力度与深度。
      五、要强化监督、控制过程。监督的实质,就是使被监督者不断地修正错误,少犯错误。首先,监督检查不走过场。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沉下去”多一些暗防,坚持对生产现场不定期、经常性监督和检查:必须不放过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蛛丝马迹;必须对任何影响安全生产的违章行为记录在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其二,落实各种法规、规章制度不走样,发现现场不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不论是事故或隐患,障碍或异常任何环节出现差错,都必须一查到了底,决不姑息迁就。再次,安全工作贯穿生产全过程,光靠安全检查人员有局限性,必然有安全“死角”,反习惯性违章管理不能“闭门造车”,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监督,要大力营造安全监管气氛,要激励群众对安全生产参与和对习惯性违章现象进行举报。如:设立“反习惯性违章小信箱”和举报有奖制度等,广泛征求整改建议和批评意见,包括对安监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举报,对举报者及整改建议者给予物质奖励,并作为年终反违章先进个人参考,使广大职工在此过程中接受教育与提高。使习惯性违章失去生存的环境。
      六是完善机制、依法履职。安全管理就是不断查找隐患,制定措施不断完善的过程,针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标准化管理措施的落实,要按“行家制定、专家审定、群众鉴定、领导认定”的程序,抓紧组织制定、修订、完善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体系,使每一个管理者都知道该怎么管、管什么,每一个职工都严格按照每一流程去贯彻执行,明白自己应尽哪些义务、负什么责任;每个岗位、每个作业点、每台设备、每道管线都有人管理;每个流程、每道工序、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控制,做到“统一、规范、可操作”。其次,要赋于安全监察明确的职能。要克服“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监管局面,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当好“裁判员”,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充分利用好考核权、监督权、处罚权、审查权、建议权。再次,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自身的建设。要实行安全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监察人员要有“监”的能力,更要有“管”的本领;如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就不能很好地开展监督与监察工作,就会影响监管成效。安监部门要与相关部门配合好,对下级部门监督,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大胆工作。要接受群众约束和监督,对渎职的安监人员让他下课,以增强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压力感和责任感,是防止习惯性违章反弹的前提,是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强有力措施和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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