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聘请专家不依赖
“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是很多地方探索施行的一种工作机制,目前看也发挥出了一定作用。但这种工作机制不可能过频过多使用,在专家确定、使用、管理等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现实问题,这些都决定了这种工作机制只能是权宜之计而不是治本之策。但在现阶段,安监部门组织行业专家帮助企业排查隐患,是既高效又较为现实的工作方法。执法人员既通过这种机制锻炼提高了工作能力,企业也借助专家力量使一些隐患得以被发现和排除。但要认识到,这种工作方式不是执法工作的主要形式,企业也应该对这种工作方法树立正确的认识,不能把专家当成排查隐患的依赖,应该把这个过程当成学习的好机会,不但借助专家力量消除隐患,更要学习消除隐患的方法和本领,从而不断提升自我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企业方面
1、主体责任不动摇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各项经营活动的基础,企业的发展应当建立在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要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常抓不懈。应依法建立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强化对生产现场安全监管;应依法制定、不断完善适应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奖惩条例,强化安全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重点强化一线生产班组安全建设,是预防安全事故的关键;依法强化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的职能,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选配具有强烈责任意识的安全技术人员,并赋予其依法现场查处非法违法、违章违纪行为的权限,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机构的职能;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在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依法列支所需的安全生产资金,并确保有效投入。
2、执行制度不含糊
企业应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超”组织生产,强化对“三违”、“三超”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劳动纪律、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制;强化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应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建立严明的奖惩制度,与员工的聘用、评优、进升、经济等挂钩;建立广泛地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制度,对举报者予以奖励,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戒,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宣传培训不作秀
意识决定行为,教育必须先行。企业以人为本,夯实 之基础,筑牢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类新生企业剧增带来大量从业人员, 滞后,一些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切实抓好 培训这个基础,是企业筑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经之路。企业必须投入必要的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把 培训考核作为从业人员上岗的强制标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法规意识、安全防范意识。企业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未经 培训或经 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经过严格职业资格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应建立完善的 培训考核考评制度和用人长效激励机制,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调离岗位或解聘,严把安全用人关;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
4、应急预案不能少
人类自从生产起,安全生产事故都有其一定的发展客观规律。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体系,及时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对事故征兆预警,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施有效地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安全生产所需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用品,保证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的需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应急预案演练,并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离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使从业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懂得避险、报警、救援,使企业安全风险预警、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应急救援得到落实,确保企业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