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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林业生产劳务派遣工安全管理

作者:陈清堤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3日

随着用工制度改革,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工人逐步转化为生产管理人员,一线的林木采伐及营林作业生产者由农民工承担,这些一线生产工人挂靠劳务输出部门,形成了一支新型的劳动大军,深入城市、乡村各个行业,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建设力量,推动着社会发展,赢得社会普遍赞誉。

劳务派遣,正是在这种社会转型中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自发选择的结果,生产经营单位用工制度改革是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产生的主要原因。国有林场从1998年首次开始改革以来,开始控制人员数量增长,并精简人员,实行转岗分流,一部分自谋职业,一部分由生产一线转为后勤管理人员,生产一线的工作,逐步形成由农民工替代生产工人,劳务派遣工成了国有林场林业生产的主力军。因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的工作重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成了我们安全工作的最基础部分的重要环节。
一、发挥 主导作用:农民工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相对不高、安全工作意识淡漠、对安全生产要求随意性特点,这就需要我们的 络人员工作应该加强在这一方面的工作,形成合力给他们补好这一课。施工作业前要做好岗前 “三级 ”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他们学习国家、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及营林、林木采伐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结合对大量安全事故案例的分析学习,让每一位劳务派遣工牢牢绷紧安全生产的这根弦。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人员登记,办理工伤保险,慎重对招用劳务人员全方位管理。一方面使他们懂得在日常的工作中,应掌握的一些基本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另一方面,使他们懂得安全工作不是他人的事,而是自己本人的事,这样才能把安全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理念。
二、发挥安全检查震慑作用:建立健全 络,在安委会领导下,组织安管人员不定时对工程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人员进出场登记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出来隐患与整改反馈情况。实行木材检验员对伐区作业现场日查制度,森林保护站对伐区或营林作业现场周查制度,安办对全场伐区作业、营林作业现场轮流检查制度。场安委会结合季度检查同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通过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安全检查震慑作用,让劳务派遣工安全防范意识成为自觉行为,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三、发挥安全文化渗透作用: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为尊重和关心劳务派遣人员,吸纳参与单位开展的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通过对活动的参与,让他们感觉到自己已经融入到了林场的这集体中来,自己已成为这个集体中主人,有义务也有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认识到安全不是谁的事,而是每一个人的事,只有人人安全,才是安全。如此一来,就能通过他们影响更多的人,工程承包者就更有信心调动劳务派遣工对安全工作管理的积极性,增强队伍的凝集力和战斗力,实现生产安全,安全促进效益的稳定大局。
四、发挥人文关怀温暖作用: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务派遣人员不断在攀升,劳务人员的稳定与可持续使用,对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起至关重要作用。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今天,伸出“人文关怀”温暖之手,亲人般的关心,我们应该从每一个细节着手,对每一个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关注,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的言行举止,从而找到打开他们内心深处的钥匙,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能。
劳务派遣,是目前林业生产主要用工形式,他们已成为林业生产战线的主力军。对劳务派遣工管理,既要爱之有加,又要强调严格管理,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劳动条件上给予改善,让他们在此服务有家的感觉;工程施工作业上,要强化劳动管理,尤其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林业生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既为劳动者负责,也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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