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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安全 的工作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7日

各单位:
        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真正为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驾护航,特构建体系化的安全 ,并要求各级部门贯彻落实,通知如下:
        一、事业部设置的全职安全员岗位,各单位不得直接或变相弱化安全岗位职能,不得使专职安全员兼做安全职责以外的工作;兼职安全员岗位,根据安全责任管辖区域及风险高低,给予不同级别的安全管理津贴。注:津贴标准另行下发。
        二、9月30日,完成业务流程涉及需安全审核评价的IT流程节点固化。
        三、10月1日 安全员践行持证上岗制度。营运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分批次对各级安全员(含兼职)进行《安全 》的培训,并考试(理论+实践)。
        1、考试合格,颁发安全员上岗证,持证上岗;
        2、考核不合格的,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未通过的,全职安全员予以调岗,兼职安全员的,由部门主管另行指派,并对部门主管予以通报批评。
        注:新指派人员按本通知第二条要求执行。
        四、10月30日前,各级单位完成主要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组织培训。
        1、9月30日 输出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及编制计划
        2、10月30日 各单位管理部组织对安全员(含兼职)及相关操作员工进行培训,并考试,确保相关人员有效掌握对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注:已获安全上岗证的,未能通过考试,取消上岗资格,按本通知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五、安全管理评价,从10份开始执行。
        1、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每月发布安全评价报告,并对各单位进行强制排名,四地工厂在事业部排名进入前三名的,对单位负责人奖励3000元;单位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对单位负责人负激励2000元;
        2、各工厂管理部每月以线体为单元进行安全评价,并作强制排名,月度排名前三名的,对线体负责人分别奖励500、300、200元;连续2次排名末位的,对线体负责人负激励500元,并视情况予以调岗。
        3、事业部每季度开展优秀安全员评价
        (1)专职安全员排名前5名的,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2)兼职安全员排名前10名的,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
        (3)排名末3位的专职安全员予以淘汰;排名末5位的兼职安全员,取消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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