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综合>>正文

安全员的基本要求与日常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7日

一、安全员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工作虽然是全员化的工作,但必须要有一个高效而精干的专门机构来实施。企业的安全机构一般可以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成立以经理(厂长)、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党群相关部门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企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督促和实施;第二层次是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对上起助手和参谋的作用、对下起布置和指导的作用;第三层次是各级各部门的兼职安全员,负责部门、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措施制定、现场监护等方面的工作;第四层次是成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组织职工广泛开展遵章守纪和事故预防的群众性活动。这样才能形成安全管理监督的网络。
        安全部门的设置见图2-1。
        通常情况下,企业要按照职工总数的3‰-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人员的相对稳定。作为施工企业,工点较为分散,安全人员的比例应该适当提高,有的企业规定50人(含外协队伍和临时性用工)以上的工点配备一名专职安全人员,效果比较好。
        (二)安全人员的基本条件
        安全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安全人员一定要觉悟高、身体好、业务精、能力强,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安全工作管理经验;
        2、 掌握安全技术专业知识;
        3、 懂得企业的生产流程、工艺技术(施工方法),了解本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控制方法;
        4、 能够深入一线,依靠基层专业人员和操作工人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 能够深入施工(作业)现场调查研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能够会同生产、技术部门改进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提出意见供决策参考;
        6、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坚持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7、 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一定的文化水平。
        (三)安全员的权利、任务和责任
        1、 安全员的权利:可以概括为检查权、奖惩权和否决权。
        (1) 有权检查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现场安全情况;遇有严重隐患和违章行为,有可能立即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危险,有权停止生产;
        (2) 根据有关人员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不同表现,有按照本单位的规定执行奖惩的权力;
        (3) 对于不符合安全的决策和有关的评比,从安全的角度有否决的权力。
        2、 安全员的任务
        (1) 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制定工作;
        (2) 指导下级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报告和统计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5)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问题;
        (6)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7) 做好防暑、防毒等劳动保护工作。
        3、 安全员的责任
        (1) 所在单位如果安全工作长期存在严重问题,既没有提出意见,又没有向上级汇报,因而发生了事故,要负责任;
        (2) 在安全检查中不深入不细致,放过了严重隐患而造成事故,要负责任;
        (3) 在安全评比中,由于所掌握的资料不真实,以致影响评比工作,要负责任;
        (4) 其他业务工作差错,要负责任。
        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
        安全员的主要日常工作是建立并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做出处理,进行安全技术管理,进行 等内容。
        (一)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不同企业所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出具体而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一般来说企业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 综合管理方面,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安全检查、安全奖惩、设备检修、隐患管理与控制、事故管理、防火、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制度。
        2、 安全技术方面,特种作业管理、重要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等。
        3、 职业卫生方面,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职业病、职业中毒管理。
        4、 其他方面,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职工身体检查等。
        (二)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出处理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类登记。
        2、 应研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
        3、 对于整改的结果应进行复查、销案。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