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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处安全工作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15日

1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质控处人员必须接受三级 ,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对有X-射线和放射源的岗位,应进行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教育。
2 设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初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和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平时要组织检查。
3 质控处应配备灭火器材,所有职员必须掌握灭火知识和技术,平时不得动用灭火器材。
4 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5 在设备上取样时要站稳,取样器要拿牢,不得翻越设备,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6 严禁乱动生产现场的各种设备、仪表,不得进入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生产现场。
7 电器设备必须有保护装置,处理电器设备故障时,必须断开电源,由专人处理。
8 使用和处理玻璃仪器时,要防止划破。
9 使用酒精灯加热、处理物品时,应垫石棉网以免受热不匀,防止发生炸裂,给酒精灯加酒精时,应待冷却后加入,不得有明火。
10 处理强酸、强碱及腐蚀性液体,应戴上手套,在通风柜内进行,防止溅出伤害人体和衣物。
11 化验员应懂得处理烧伤、烫伤、腐蚀及中毒事故的基本方法。
12 禁止在试验室内烘煮食物,不准用化验器皿作饮食用具,不准在试验室内烘烤衣物。
13 处理放射性污染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法进行,严禁任意抛弃。
14 进行各种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离开试验场所,离开试验时必须关停各种应关停的试验设备。
15 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精密贵重物必须有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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