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是各级党组织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任务。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这一重大突破,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来分析。
一、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十分丰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自身的和谐。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个性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同时,人的个体和谐又是自然与社会的产物。所以,从根本上说,人自身的和谐,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自身的和谐,就是要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正确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真正融入自然、融入社会、融入集体。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必备前提和条件。但自然界向人类提供的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人类需求的增长与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类资源必须相适应。我们在追求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出现了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现象,生态环境的破坏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是我们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后作出的理性抉择。三是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和谐。这既包括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也包括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利之所在,天下趋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所以,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人们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关键。同时,人与人之间关系是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具体体现。人是社会的主体,各种社会关系是人与人在其社会实践过程中发生和建立起来的。但是,社会关系一旦被建立起来并被固定化、制度化,就会规范和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总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而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就成为人们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四是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的和谐。国家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许多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要素的有机整体。和谐社会必须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各要素之间和谐、协调发展的社会。首先是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之间的和谐,即要通过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政治和观念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和需要,实现全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的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其次是国内各地区、各行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也属于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之间和谐的范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服务网络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搞好和确保安全生产,就是实现了人身的和谐,实现了人和自然的和谐,实现了人与人及人与社会和谐,实现了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的和谐。
二、和谐社会建设,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初级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几年来,就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发生,保持社会稳定,从国家、省、市、县一级政府全面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下发了一系列的重要文件,严肃查处了近期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出台了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加大了安全生产的财政投入,修改了一批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全社会形成了从未有过的人人讲安全、事事落实安全责任的浓厚氛围。但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要求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这一大趋势给我国迅速改变安全卫生状况提出了挑战。世界贸易组织认为:各国劳动安全卫生水平的差异使发达国家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要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将劳动者权益和安全卫生状况与经济问题挂钩。我们必须适应这一要求。
二是我国整个经济运行及调节机制的转变,客观上会动摇建国以来的职业安全卫生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我国现有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有些会逐步失效。有些会发生“变异”。政府将面临两个“让位”:以政府调控为主,让位给市场调节为主;以政府投资为主,让位给社会、民间投资为主。因此,政府机构将会作较大的改革,政府职能将重新调整,这将对整个职业安全卫生事业的管理带来很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