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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如何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8日

        (一)安全生产规划的特点。安全生产规划除了规划所具有的一般特性,如指导性或导向性、政治性、系统性、不确定性等以外,还具有专项规划独有的特点:一是针对性:为实现特定战略目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而制订的,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二是灵活性:编制灵活,突出重点,机动性强。专项规划以解决某项重点问题为中心,由于重点问题本身的特点和规律性,专项规划在时间安排上、在实施涉及的部门和地区范围上比较灵活。三是操作性:专项规划一定要有可执行性,有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措施,操作性强,应明确规定政府的责任和义务,重大建设项目和布局设想、必要的资金配置等。四是政策性:应着眼于解决关系长远、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是总体规划和宏观战略的具体行动和进一步延伸、细化,是制订相关宏观政策的重要依据,甚至是某些宏观政策的直接实施。
        (二)安全生产规划的结构。规划做为政府部门实施宏观管理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性文件,其编制规划的结构有相当的稳定性。规划的结构是指规划内容的布局安排。一般来说规划的结构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解释所选择的规划指标,说明应该规划什么,比如为什么选择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和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作为中心指标等。第二层次是针对每一个规划对象(行业、领域),分析其在规划期末应该达到的目标值(任务)及达到这一目标值所应采取的手段。第一层次所用的分析方法多以定性分析数字分析为主,第二层次所用的分析方法多以定量分析趋势分析为主。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结构为:第一部分分析了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第二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第三部门确认了主要任务,第四部分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五部分提出了重点工程。新疆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学习和借鉴了国家的规划结构。在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时,基本组成部分不宜过多否则重点不突出,相互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不明晰。下面笔者考虑了两种规划结构。
        第一种结构:
        A、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与全国发展趋势
        B、十二五规划的中心指标和基本指标选择
        C、完成中心指标的规划措施
        D、完成基本指标的规划措施
        E、其他
        第二种结构:
        A、我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与全国发展趋势
        B、十二五规划的指标体系和基本目标
        C、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课题)
        D、十二五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
        (三)安全生产规划的程序
        规划的本质是公共政策,涉及的问题既是技术的也是政治的,技术合理性涉及更多的是科学问题,需要通过研究课题、研究方法和技术分析来确定和解决,如规划什么、目标什么、行业领域分区等技术要求较高;而政治合理性更多的是协调问题、程序问题,要实现政治上的一致性,必须要解决程序问题。这是因为规划的结果会影响不同的有利益冲突的各方主体,利益冲突过大可能使规划难以通过,即使通过也难以执行,通过程序性的安排可以弥补技术上的一些缺陷,即多方协调沟通。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明确了我国规划编制程序,为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出了很重要的意见,对编制好各类规划(包括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规划编制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9个环节:(1)选题立项;(2)前期工作;(3)征求意见;(4)规划衔接;(5)专家论证;(6)报请批准;(7)发布实施;(8)过程评估;(9)规划终止。
        1、选题立项。成立规划编制小组,确定组成人员和相关顾问专家,选定规划题目确定规划的方向,即安全生产。
        2、前期工作。编制规划前,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编制部门首先要拟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衔接单位、论证方式、进度安排和批准机关等,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应按照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的原则,由编制规划的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后列入部门预算。
        3、征求意见。编制规划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各级安全生产规划应视不同情况,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4、规划衔接。衔接工作至关重要,要使各级规划和各类任务项目,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规划衔接要遵循专项规划要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专项规划草案由编制部门送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总体规划进行衔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涉及其他领域时还应当送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其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同级专项规划之间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这一程序实质上协调各个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的过程。
        5、专家论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用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规划经专家论证后,应由专家出具论证报告。
        6、报请批准。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表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
        7、发布实施。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未经衔接或专家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8、过程评估。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可以由编制部门自行承担,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也要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总体规划涉及的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方向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也要相应调整和修订。
        9、规划终止。到规划有效期,规划自然终止。
        要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必须要解决好程序性问题,同时这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具体体现。程序合理一方面可以减少规划协调、实施过程中运行成本,另一方面也努力使各方利益达成或趋于一致,形成合力,否则再正确、再好的规划也无法操作。因此,在规划编制前期必须考虑规划程序问题,主要包括确定征求意见范围、上报方式、实施主体、审批主体等,进行全面的考虑,确保规划的落实。
        四、编制安全生产规划的注意事项
        编制安全生产规划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回答问题的过程。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是回答五个问题:一是做什么,即确定什么样的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二是为什么做,应着重体现在规划前期研究中;三是何时何地做,即确定的任务和工程项目完成的时间和地方;四是谁来做即,实施规划的主体;五是怎么做,即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通过什么具体措施来完成。规划在内容表述上,要做到重点突出,有简有繁,防止面面俱到,内容空泛,要直入主题,重点阐述干什么、怎么干。规划的文字要精炼准确,通俗易懂。在篇幅上重点放在今后的主要任务或重点工程项目上。规划是指导本部门、本行业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规划,要避免写成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计划。
        此外,在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注重调研。规划不是简单地把所有的数据资料收集起来以后,就集中几个人关起门写出来的。要以科学的态度编制规划,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使规划建立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牢靠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上。
        注重开放。要跳出辖区看本身,跳出辖区发展自己,以开放性的思维来编制规划,使社会各界了解安全生产规划,认识安全生产规划,参与安全生产规划,从而达到集思广益、协调利益、达成共识的目的。
        注重联动。要加强与地方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领域规划的衔接协调,要把思路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项目核查这五个环节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形成整体效应。
        注重管理。要避免重编制、轻实施的问题,使规划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前期研究,有组织编制,有评估检查,有实施过程的跟踪。只有这样,规划工作才有生命力,才能起到引领指导的作用,它的权威性、科学化和合理化才能进一步提高。
        目前,政府各级部门对规划工作都十分重视,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规划不是万能的,规划不能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所有问题,规划也不能取代市场的供需力量,它只是建立一些指南或规则去管理和引导发展。规划不是行动,它只是行动和实施的指南;规划不会立竿见影的,它是随着具体任务和工程项目的的实施而逐渐变化积累的效果;规划不是静态的,好的规划需要持续监控实施情况,并适时做出修正,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规划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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