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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问题的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8日

安全生产工作是大事;苦事、难事。大事,是因为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抓好不行;苦事,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大、压力大,必须时刻绷紧神经,必须下大力气、下苦功才能抓好;难事,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难抓,事故难防,工作成效难在短期内体现,不长期作战是无法搞好的。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朝好的方向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对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一大事、苦事、难事并没有十分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总是在忙于应付、疲于奔命,特别是当某些地区、领域某一时期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时,总感到管用、有效的招数不多。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全生产长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目前我国对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探索仅仅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这一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显得很必要。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一个具有多层面内涵的范畴。静态地看,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内部的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动态地看,它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和正常运行的一系列制度、规则、组织体系所构成的系统。从微观的角度看,它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和正常进行的各种制度、规则、体系所构成的系统;从宏观的角度看,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各种制度、规则、体系等所构成的系统。不论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还是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说,长效机制都是促使各相关主题形成抓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动力、压力和合力的“有形的手”,它将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动力不足、压力不够和合力不强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到位。
     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作用机理看,它应具有自身相应的特定功能,主要有:(1)组织功能:即组织协调构成长效机制的各种要素、各责任主体,依其定位各守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用、有序运行。(2)保障功能:即通过发挥各种制度、规则、措施、政策的作用,保障安全生产各项部署的全面实施,保障各类防范措施的及时到位,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格局的合理形成,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基础性的保障。(3)传导功能:即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决策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和各项责任、工作措,肫及时、准确传到基层,落到实处,实现政令畅通,消除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中梗阻现象,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问题。(4)整合功能:即将涉及安全生产的力量和资源依据工作需要进行某种形式的整合,使各种分散的力量转化为整体的合力,使各种要素所具备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优势。(5)调节功能:即通过一定的制度、方式、规则,对安全生产运行进行协调、监控,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6)反馈功能: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状况、突出问题及主要成效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可行的对策性建议,为各相关主体进行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运行中应具有的特征:(1)覆盖范围的全面性。即长效机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与影响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全方位是指覆盖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调节各相关主体的行为,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空档、“真空”地带;全过程是指机制作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一环比一环紧扣,一层比一层具体,一级比一级落实。(2)影响时效的长期性。长效机制可以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的松一阵、紧千阵,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种临时的突击任务和权宜之计的问题,对整个工作的推动和影响是持续、长久的,从基础上、制度上、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长治久安。(3)日常运行的规范性。长效机制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应有的各项保障制度、运行规则与工作程序,并通过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设置法定化、职责配置明晰化、投入保障强制化、监管体系完善化、宣传教育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等,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工作中非正常的人为因素,使安全生产工作不因领导人的更换和领导个人恶好的变化而受影响。(4)运行动力的内生性。即长效机制可以促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抓安全生产工作由原来的外在压力转为内在的动力,从被动行为转为自觉行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关注、关心、帮助、支持、加强安全由原来的外在压力转为内在的动力,从被动行为转为自觉行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关注、关心、帮助、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5)调节方式的强制性。长效机制足调节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制力显,其作用方式表现为: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政府对各有关部门、上级对下级的强制要求,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检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一栗否决等。通过这种作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刻也不敢放松的重要工作。
    就长效机制其构成要素及其所起的作用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应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领导决策机制
    领导决策机制是长效机制的首要内容,处刁:首脑、中枢地位,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整个长效机制能否正常发挥作用,没有健全、强有力的领导决策机制,构建长效机制将是一句空话。构建领导决策机制,必须突出领导的权威性、决策的科学性及保决策贯彻的及时性、准确性,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政府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执政党的威信与执政能力问题。抓好安全生产既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维护国家利益一项责无旁贷的工作,也应是党委“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这-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建设一个以领导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系统。特别是地(市)一级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逐步应由政府一把手担任,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逐步作为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安委会的常务副主任。安委会承担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系统的工作,主要是: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和重大举措,指导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机制。主要包括: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每个季度召开各级政府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列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加始减常务台议的议题等。四是建立一个有权威性的安全生产决策执行监督机构。以现有各级政府安办为依托,充实力量,提高规格,作为各级安全生产决策指挥系统的日常办事机构,赋予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同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组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缉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等职责。
    2、责任落实机制
    构建有力、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就是要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决策、各项工作及相应的责任顺利实现传导,确保层层到位。主要应做到五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晰化。具体必须明确三个层次的责任主体: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细胞,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更是安全生产最直接、最根本、最重要的责任主体,它在安全生产上所能做、所应做和必须做的工作,没有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领导、哪一个部门可以替代。它必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制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全社会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提供可靠的基础;其次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这些部门是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履行监管职责时不应代替包办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的工作,也不应以生产经营单位是最直接的责任主体为理由而虚化、淡化自己应负的责任;再次是各级政府,政府是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领导的责任主体,即一把手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其他领导在分工范围内负相应的责任。二是责任内容具体化。即应将政府、相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等不同层次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事项、责任要求具体化、明确化,便于他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也便于对他们进行考核、评价、检查与监督。三是考评指标定量化。即对各层次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考评指标及标准应尽可能定量化,以确保责任落实考评工作尽可能客观、公正,具有可比性、可操作性。四是监督检查日常化。逐步将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经常化,努力消除安全生产工作前紧后松、上级紧下级松、政府部门紧生产经营单位松、工作安排紧落实松的问题。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化。即对各层次责任主体因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酿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应负的责任类型、档次形式尽可能制度化,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制度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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