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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十五项禁令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30日

    1、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更不得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个人装束不安全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
  3、 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特种设备作业和特殊工种人员未持有效证件者,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4、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聊天开玩笑、嬉戏打闹,分散注意力;上班时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未经授权严禁进入危险区域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
  6、严禁发现事故隐患时不排除不报告,出现事故征兆时不采取措施;冒险作业。
  7、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攀坐不安全位置和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8、无上岗资质、体能情绪状态不佳、防护穿戴不规范、监护措施未落实、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严禁实施危险作业。
  9、严禁安排患有肢体残疾、功能障碍、心智欠缺、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病、严重贫血病、深度近视、精神病等病症的人员从事有相关职业禁忌的作业。
  10、严禁操作者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设备的运行轨迹和工装的合模区域内。
  11、严禁使用失效的安全用具、消防器材和生产工具;不得使用无接零、接地、漏保和外壳防护不达标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2、严禁使用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或受压容器;不得擅自拆除防护、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显示仪表和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13、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下列操作:离开工作岗位、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不盘束长发、敞开衣襟、触及运转的皮带及齿轮和加工件表面、直接用量具测量运动的工件、擦洗或拆装转动部件、上下装夹工件。
  14、严禁开启、关停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未进行安全联络确认挂牌,不准从事设备检修;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不准启动已挂牌停机和封存报废的设备;检修、保养清扫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的能量源,若不能切断能量源,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5、理化性质不同,灭火方法差异大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同库混放;剧毒物品必须双锁双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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