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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外协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2日
工厂生产外协管理
11.1 外协计划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外协计划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1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工厂对外协生产的计划管理,确保工厂的产品交货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门对生产外协计划的管理。
第3条 本制度中的外协特指以下两种情况。
1.本工厂提供原材料、模具或半成品给外协厂商,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后需要再次送回本工厂由本工厂完成成品的剩余加工工序。
2.产品在制造工程中的某道必需工序因工厂无此设备或设备能力不足与需要外协厂商加工后使其能够供工厂内部使用。
2 外协生产计划的制订
第4条 外协生产计划由工厂生产部负责编制,其他相关的部门应提供相关资料,辅助生产部门进行编制。
第5条 生产部在编制工厂总体生产计划时必须根据计划生产产品的需要编制外协生产计划,并确保外协计划与总生产计划的配套。
第6条 外协生产计划编制的依据主要考虑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
1.与工厂有关的外协厂商的目前生产状况。
2.工厂的总体生产计划。
3.工厂的原料仓储报表。
4.工厂的生产进度要求。
5.预计将影响到外协生产的因素。
6.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
第7条 生产部编制好外协生产计划草案后,应同外协厂商取得联系,进行商榷,并在考虑工厂实际情况与外协厂商的建议下对外协生产计划进行修订。
第8条 外协生产计划作为工厂总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同生产计划一起进行报审,经主管副总审核与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下达。
3 外协生产计划的执行
第9条 为避免影响外协进度,生产部应在外协生产计划经过审批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传达给外协厂商,便于其进行准别。
第10条 外协生产计划在传达过程中必须有外协外协厂商负责人的书面签收(传真也可),生产部负责保留这些签收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第11条 对于外协周期较长的外协作业,厂商应根据工厂的外协生产计划及自身生产状况编制作业计划及作业进度,供工厂进行确认。
第12条 生产部应确保工厂生产计划的按期执行,在外协生产计划中的指定日期将需要进行外协的物资准备好,送达外协厂商的工厂或等待外协厂商提货。
第13条 在外协厂商的生产期间,生产部应对外协的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必要时可派专人到外协厂商的生产现场了解情况,跟催进度。
第14条 生产部了解到外协厂商在作业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进度缓慢时应派出人员协助外协厂商解决问题,必要时可申请工厂其他部门的支援。
第15条 在加工周期较长的外协作业时,外协厂商应定期向工厂生产部提交生产进度报告,生产部审核无误后,根据外协生产进度报告与工厂的生产进度报告编制总的生产报告,呈工厂领导审批。
4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其解释、修改权归生产部所有。
第17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1.2 外协技术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外协技术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1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工厂外协生产时的技术管理,使外协厂商的生产技术符合工厂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生产外协的技术时的各项事宜。
2 外协技术的制定
第3条 产品需外协时,技术部在制定产品的工艺技术时应考虑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
1.产品工艺技术的发展状况。
2.国内外产品工艺技术的现有水平。
3.工厂生产及设备的现有状况。
4.外协厂商工艺技术的现状。
5.产品需要达到的工艺水平。
第4条 在制定完工艺技术后,技术部应在制定工厂的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将外协部分的工艺技术单独成册。
第5条 技术部所制定的外协工艺技术应征求指定外协厂商的技术人员的意见,根据其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修订。
第6条 最终确定的外协工艺技术必须满足产品的工艺技术要求。
3 外协技术的管控
第7条 技术部所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及文件经工厂的专家委员会和主管副总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外协厂商,以便于其做好准备。
第8条 外协生产的具体技术资料应在外协品送达外协厂商工厂前进行交接,具体的交接日期视外协品工艺技术的复杂程度而定。
第9条 对于价值特别大或生产周期较长的外协产品,技术部应派出工艺员不定期地到外协厂商的生产现场检查工艺技术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
第10条 外协厂商在外协作业中遇到问题向工厂求助时,技术部应派出得力人员到外协厂商处协助其解决问题,确保外协产品的质量与交货期。
第11条 对于难于掌握的工艺操作规范或工艺技术,技术部应派出专人到外协厂商处进行驻厂指导,确保工艺技术的规范、正确执行。
第12条 在外协厂商完成外协作业后,技术部应编制外协厂商的工艺技术报告,对其工艺技术进行评估,作为工厂考核外协厂商的依据。
4 外协技术资料
第13条 工厂转交给外协厂商的工艺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外协品图纸。
2.工艺程序图。
3.生产操作标准。
4.工艺检查标准。
5.工艺检验标准。
第14条 工厂应与外协厂商签订《技术保密协议》,防止工厂的工艺技术资料外泄。
第15条 外协品工艺技术资料的移交。
1.在交接工艺技术资料前,技术部应编制外协品工艺技术交接清单,逐件查核,防止漏交或多交,并报生产副总审批。
2.在交接工艺技术资料时,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应当面点清,并由双方负责工艺技术文件交接的人员签字确认,交接凭证双方各留一份。
第16条 外协品工艺技术资料的收回。
1.外协厂商完成外协作业后,技术部应及时收回工厂的外协工艺技术资料。
2.技术部相关人员在接收工艺技术资料时,应逐份清点,防止遗漏,并将交接凭证与所有文件资料交生产副总审核。
3.在查验技术文件资料时,若有短缺,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技术部经理进行处理。
第17条 技术部应根据文件技术资料的复杂、机密程度制定相应的价格,若外协厂商将工艺技术文件不慎损毁或丢失,需照价赔偿,间接地促使外协厂商爱护工厂的工艺技术文件。
5 附则
第18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技术部所有。
第1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1.3 外协质量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外协质量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1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工厂对外协产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外协品符合工厂及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对外协产品的质量管理事宜。
第3条 工厂的质量管理部为外协产品的质量归口管理部门。
2 外协质量标准的编制及转交
第4条 质量管理部在编制产品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外协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单独成册,报主管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第5条 在编制外协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时,必须以工厂的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相关的质量标准与检验规范。
第6条 经过审批的外协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应由质量管理部在将需要外协的物资交给外协厂商进行作业时一同交付。
第7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手续在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确认,质量管理部应保留相关的凭证。
3 外协制程质量
第8条 在外协厂商进行外协作业时,质量管理部应派专人不定期地到生产现场进行质量的制程检验,及时反馈外协品的质量信息。
第9条 工厂质量检验人员在进行外协品的质量检验时,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工厂质量管理部,并有权停止外协厂商的生产作业。
第10条 工厂的质量管理部门应积极派出人员协助外协厂商解决产品的质量问题,确保外协品的交货期。
第11条 外协厂商因产品质量问题停产的,如果重新进行生产,必须经过工厂质量管理部的验收同意,方可继续进行。
第12条 派驻外协厂商处进行质量检查的人员应详细记录外协厂商的制程质量状况,作为评价外协厂商质量管理的依据。
4 外协品质量
第13条 外协厂商将产品送到工厂后,仓储部人员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人员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第14条 对外协品的质量验收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外协品外观。
2.外协品结构。
3.尺寸检验(安装尺寸、连接尺寸)。
4.易于检验的性能。
第15条 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定的验收规范和验收方法进行外协品的检验,并填写外协品质量验收单。
第16条 外协品的质量验收员对验收状况应如实记录,严把质量关,做到可收可不收的坚决不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17条 负责外协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定期编制《外协品质量报告》,作为工厂评估外协厂商生产质量的依据。
5 外协品使用质量
第18条 工厂生产人员在使用外协品出现问题时应立即上报生产部,由生产部通知质量管理部。
第19条 质量管理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对已入库的外协品进行重新检验,判定责任。
第20条 属于外协品质量问题的,质量管理部应立即联系外协厂商,进行处理。
第21条 对于外协品使用的质量问题,质量管理部应持续跟踪,协助外协厂商解决质量缺陷,并编制报告,上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
6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质量管理部所有。
第2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1.4 外协厂商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外协厂商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1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工厂对与其有生产关系的外协厂商的管理,确保工厂产品的质量及外协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所有外协厂商的管理。
第3条 工厂采购部负责外协厂商的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依各部门职责与外协厂商进行联系。
2 外协厂商调查
第4条 采购部应不间断地收集与工厂产品相关的外协厂商的资料,并进行调查。
第5条 采购部需要调查外协厂商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
2.外协厂商的产品质量。
3.外协厂商的技术条件。
4.外协厂商的产品价格。
5.外协厂商的管理水平。
6.外协厂商的信誉(交货期保证)。
第6条 采购部应将所调查的外协厂商的情况单独制表并进行种类划分,编号存储,作为工厂的后备外协厂商。
第7条 外协厂商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采购部相关人员应及时更新外协厂商调查表中的内容。
3 外协厂商评审
第8条 采购部应选择合适的外协厂商,经主管副总与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组织质量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到外协厂商的工厂对其进行初审,以判定其是否合格。
第9条 对外协厂商的评审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能力,包括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配送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外协厂商提供外协品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等
3.价格,包括外协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外协厂商所提供外协品的加工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外协品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外协厂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外协品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0条 通过初审的外协厂商需要按照工厂指定的技术与服务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外协样品,由工厂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评审。
第11条 采购部负责与通过样品评审的外协厂商就外协合同条款展开谈判,谈妥的各项条款应报主管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主管副总与其签订《外协合同》。
第12条 《外协合同》中应除双方商定的条款外,还应包括《技术资料保密协议》与《外协品质量保证协议》两部分内容。
第13条 采购部应统一编制与工厂签订《外协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外协厂商名单。
4 外协厂商考核
第14条 工厂对外协厂商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外协加工量大、原材料价值贵重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15条 对供应商的考核由工厂采购部负责,采购部应给各家外协厂商建立单独的档案并积极收集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外协品的报告,及时附在各家供应商的档案后作为考核时的依据。
第16条 外协厂商的考核指标。
1.外协品的平均质量合格率,即用每次外协品的质量合格率除以外协品的送货次数。
2.外协品的交货逾期率,即用交货的逾期次数除以送交的总批次。
3.外协品价格,即采用外协品价格与工厂调查了解的可类比的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
4.其他事项,如外协厂商与工厂的配合度、外协厂商管理水平或质量水平的提升等。
第17条 对外协厂商采用打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共分为四大项,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如下所示。
1.根据外协品的质量平均合格率,对应的外协质量考核得分如下表所示。
外协质量考核表
质量平均合格率
95%~100%
85%~94%
70%~84%
69%以下
得分
40
30
10
5
2.根据外协品的交货逾期率,对应的外协交货期考核得分如下表所示。
外协交货期考核表
交货逾期率
5%以下
6%~15%
16%~25%
26%以上
得分
40
30
10
5
说明:若发生一次严重逾期导致工厂损失巨大的事件,则此项得分为零。
3.根据外协品价格,对应的外协品价格考核得分如下表所示。
外协品价格考核表
与可比价格相比
类似
得分
10
8
3
4.其他事项的考核分数为10分,每发生一件拒不执行工厂规程的事件扣2分,发生三件以上得分为零。
第18条 考核结果说明。
1.外协厂商的等级划分。
(1)95~100分为一级外协厂商。
(2)85~95分为二级外协厂商。
(3)70~85分为三级外协厂商。
(4)69分以下为不合格外协厂商。
2.考核结果的应用。
(1)得分低于70分的外协厂商,工厂将对其重新进行评审并减少甚至取消合作的次数。
(2)对于等级越高的外协厂商,工厂将与其签订长期的外协合同,并在价格上给予适度上调,保证价格处于市场价格的中上水准。
(3)处在一级的外协厂商,工厂将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外协商全面支持,尽工厂的努力协助外协厂商的发展,力争实现双赢的结局。
第19条 采购部应根据外协厂商的考核结果及时更新工厂的外协厂商排名名单并将各外协厂商的考核得分记入其档案。
5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采购部所有。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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