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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22日

一、 生产员工上岗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 生产员工上岗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2. 接触有尘毒、腐蚀性物质和气体时,必须穿戴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和防护眼镜。
3. 夏季生产时,一定要注意防暑降温,加强室内通风。
二、 严肃劳动纪律、确保人身安全
1. 生产工人在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在生产岗位上看书、看报,长时间接打手机;不得在生产岗位长时间收发手机短信。
2. 未经车间主任或厂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带本公司以外人员进入生产现场。
3. 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严禁追逐打闹
4. 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三、 高空作业
1. 高空作业时必须要有监护人,严禁一人登高作业。
2. 高空作业时,必须要系好安全带,并保证牢固结实。
3. 高空作业时,地面人员要注意高空坠物,尽可能的远离作业现场。
四、 起重作业
1. 使用升降级起重作业前,必须要对吊索、吊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坚决停用并进行整改、维修。
2. 作业过程中,要随时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做到问题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绝不留安全隐患。起重作业时,吊具上、下严禁站人。
3. 使用升降级上料时,上料人员,一定要检查待起重物品是否码放牢固,检查后要立即撤到安全区域,并关闭好升降机仓门后,方可启动升降机。
4. 升降机任何时候都不得载人作业。
五、 操作安全
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自己岗位的工艺流程,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物料比、反应温度、反应时间,任何人在没有接到公司指令之前,不得随意改变。
2. 生产人员在生产操作时,发现不可确认的物料时,必须报生产班长、车间主任确定,必要时给公司送样确定,再没确定之前不可主观臆断使用。
3. 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 电气安全
1. 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或隐患时,要立即停止电气设备的使用,不可带病运转。
2. 电气设备和带电设备需要维护、维修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切忌带电冒险作业。不能自行解决的,一定要请专业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3. 电气设备维护、维修时要有监护人在场,不可一人独自操作。
4. 操作人员在当天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定要及时彻底的切断设备电源。
七、 消防安全
1. 车间主任、生产调度、生产班长要经常性的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有破损或数量不足时,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维修和补充。
2. 消防器材要放在易取用的明显位置,任何消防器材不可挪作它用。
3. 仓库和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必须动火时要报车间主任和生产厂长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4. 需要用火销毁生产废旧物资时,一定要远离生产区,更不得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并要由车间主任指派专人监管,做到人走火灭,。必要时要用水浸灭或用土掩埋,绝不留余火。
5. 生产采用锅炉供热时,锅炉周围不得对方可燃物和易燃物,不得用锅炉烘烤衣物和食物。
6. 驻厂员工绝对禁止使用电褥子,更不得使用电炉子进行取暖。
7. 职工宿舍禁止私接电线和使用电气设备,必须使用时要报车间主任或厂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八、 执行
1. 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绝对服从安全
2. 生产员工、生产班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人和监管人,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3. 生产员工有权拒绝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和生产班长的违章指挥。
九、 奖惩
1. 对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的员工,由工厂报公司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2. 对违章操作、违规生产的员工要给予批评教育,对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生产事故的员工由工厂报公司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的给予工厂除名处理。
3.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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